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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1楼洪江人于2009-11-22 18:59发表的 :项目规划没有黔城第二自来水厂,只有原洪江市上报立项的洪江市第二自来水厂,1999年分治以后,第二自来水厂还属于洪江市自来水公司管辖,株山片区电网也属于洪江电网管辖。分治几年后第二自来水厂才移交给黔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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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3楼洪江人于2009-11-24 01:37发表的 :黔阳人缺少基本常识。我说的是二水厂是原洪江市立项申报批下来的,分治后建设初期都是原洪江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在具体跟进。黔城镇本来就有电网你们是黔阳自己的小水电网,洪江在1993年就已经并入国家大电网了。分治后电网还是按自己的辖区不变,后来你们双溪企业用电也并入洪江电网(属于怀化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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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4楼洪江人于2009-11-24 20:40发表的 :黔阳人愚昧无知荒唐可笑。本人不在回答黔阳人的任何疑问,辨了这么久,旁观者应该看出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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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64楼洪江人于2010-01-25 22:24发表的 :气死黔阳人,2008年,“洪江区”财政总收入11028万元,,财政支出28860万元。现在的财政支出包含了省财政对洪江区1万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重点保障全额支付资金。不好意思今年的退休工资国家又涨了10%,支出会更高了。12000X1200X12=1.728亿。洪江财政能不能自保,先去搞清楚以前与现在的财政支出有什么不同再出来说话也不迟。
引用第170楼小知于2010-01-26 23:32发表的 回 165楼(假平凹) 的帖子 :毕竟不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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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74楼seanyork于2010-02-06 15:08发表的 :洪江话题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当初将黔城划给洪江也好,洪黔合并也好,都是为了发挥洪江的工业优势,促进工业发展,但合并后的一些处理没有体现出这个初衷。再加上其他一些不当因素,造成了洪江民怨沸腾,其实当年安江老百姓也有很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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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76楼小知于2010-02-06 16:44发表的 :合并后必须原驻地改名?没根据。自称雄溪?没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