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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公桥街街道等31个乡镇(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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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12-17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公桥街街道等31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公告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调整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道等5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批复》(乐府函复〔2019〕28号)批复同意,现将张公桥街街道等31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撤销张公桥街街道、泊水街街道和上河街街道,设立海棠街道,以原张公桥街街道、原泊水街街道和原上河街街道所属行政区域为海棠街道行政区域,海棠街道办事处驻油榨街31号(原上河街街道办事处驻地)。

  二、撤销肖坝街道,设立绿心街道,将原肖坝街道和通江街道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及水口镇罗李坝村、张徐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绿心街道管辖,绿心街道办事处驻肖坝路222号(原肖坝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撤销柏杨街道,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江街道管辖。调整后,通江街道辖柏杨社区、茶坊社区、高墩子社区、牛咡桥社区、通江社区、岷河社区、敖坝社区、王河社区、乐达社区、蟠龙社区、檀木嘴村,通江街道办事处驻春华路南段700号(原柏杨街道办事处驻地)。

  四、撤销全福镇,设立全福街道,将原全福镇和牟子镇翡翠社区、沟儿口村、马边河村、三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全福街道管辖,全福街道办事处驻裕民街451号(原全福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销九峰镇和凌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佛街道管辖,大佛街道办事处驻九峰路390号(原九峰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车子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谷镇管辖,安谷镇人民政府驻千禧街1号(原安谷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撤销平兴乡和临江镇,设立平兴镇,以原平兴乡和原临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平兴镇的行政区域,平兴镇人民政府驻滑石街41号(原平兴乡人民政府驻地)。

  八、撤销罗汉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水口镇管辖。调整后,水口镇辖水口场社区、谢村村、石羊村、徐月村、周桥坝村、周金村和原罗汉镇所属行政区域,水口镇人民政府驻德裕路39号(原水口镇人民政府驻地)。

  九、撤销杨湾乡,将原杨湾乡和水口镇石鼓寺村、雷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苏稽镇管辖,苏稽镇人民政府驻新市街45号(原苏稽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撤销悦来乡,设立悦来镇,以原悦来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悦来镇的行政区域,悦来镇人民政府驻悦来街181号(原悦来乡人民政府驻地)。

  十一、撤销关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牟子镇管辖。调整后,牟子镇辖牟子场社区、白果村、武皇村、老龙村、菜利村、强鸣村、槐子村和原关庙乡所属行政区域,牟子镇人民政府驻龙马路939号(原牟子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二、撤销石龙乡,将原石龙乡红月村和平和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土主镇管辖,土主镇人民政府驻中兴街299号(原土主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三、撤销剑峰乡,设立剑峰镇,以原剑峰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剑峰镇的行政区域,剑峰镇人民政府驻白马埂街177号(原剑峰乡人民政府驻地)。

  十四、撤销童家镇,将原童家镇和原石龙乡乐加村、流村村、松柏村、努力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马镇管辖,白马镇人民政府驻祥源街36号(原白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五、撤销普仁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平镇管辖,青平镇人民政府驻铁蛇坳街89号(原青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六、撤销九龙乡和迎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茅桥镇管辖,茅桥镇人民政府驻东湖路58号(原茅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的镇(街道)于2019年12月17日挂牌并对外办公服务。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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