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同楼主的观点,以下是个人的一些初步设想,欢迎朋友们共同讨论!
一、中国目前处于而且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然行政区划要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为经济建设服务.城市是中国的经济主体,自然也应该成为行政区划改革中的主要部分.
省级以下的区划改革思路如下:城市肯定应该分级别--省级、副省级和府级等(看看国务院分部、总局和局等级别,大学都要争副部级,目前来看行政级别差异化能突出重点、促进竞争,是符合国情的),而且应该应该采用适域市方案(显然目前的广域市没其到带动农村的出众反而带来了机构的臃肿化,而狭域市则反映了区划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事实,主要不便管理统筹).城区户籍人口在五十万以上可设立市,不满足条件的则设立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其中市可以跟府平级、高半级、高一级.市管理市辖区,府管理县.至于有人说会加剧城乡二元化,其实那不是问题:农村人不交税自然应该和城市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反对县管市和省管县的理由如下:(一)农村化的县管不了经济规模水平较高的市!要知道日本台湾的高城市化率是假象--大量"市"
只是和中国的镇相当.(二)省只能管下一级的厅和府,如果行政级别扁平化到省县两级,则会出现下级单位太多管理困难等情况,看看
湖北的三个"省辖市"就会明白.至于县府矛盾不难化解--府跟省一样采用虚弱本级财政的方法就可以了.
二、都会区是国家发展的发动机,国家应该重视都会区的发展,个人建议采用"都会区"(metroplitan area)行政机构来代替直辖市.都会区门槛可以是:(一)市区人口500以上;(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且支撑产业在全国而言具有战略意义.国家可以成立四大都会区:上海和苏州合并形成一级行政区划--上京都、包括武汉鄂州黄冈的武汉都、包括沈阳抚顺的沈阳都和天津都.取消北京以及重庆的直辖市地位而不设立"大都会区",因为从经济角度讲它们不符合大都会区定义,可改为省会或普通副省级城市.
三、目前省级单位有很长的历史而且基本合理,从财政角度讲也没有拆省的必要,省内强市之间的矛盾可以用计划单列市的方法来化解.至于区县以下行政单位也没有大规模改变的必要,
反对拆省再扁平化管理即省管县的理由如下:(一)由于大城市和农村化为主的县天然地位就不平等--至少高一级,级别摆不平,从经济和管理角度讲都不合适!(二)不要只看总人口,只看城市人口也不够,还要看到大多数县级单位财政只是和直辖市街道相当的现实即一年数亿到数十亿的财政收入...
[ 此贴被myfeud在2007-12-19 09:0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