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则之“内容”
基于上述的认识,笔者认为行政区划改革的原则有以下几个。
1、区域平衡原则。
区域平衡原则是一个带有综合性质的原则,是指实现在中国的东、中、西部
和南、北方有差别的地域之间,各地的人口以及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相对平衡。
中国的东、中、西部地区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简单用一句话描述,就是从中国沿海的东部到内陆的中部再到广袤的西部,地势越来越高,面积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少(主要是指西部,中部的人口密度几乎不低于东部),经济越来越穷。三大区域之间在经济、人文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要求我们在进行行政区划的时候,应充分正视这一现实,并做合理的区别对待。但一直以来的行政区划,似乎更有利于东部地区,有力的证据就是中国的四大直辖市,东部占了三个。我们注意到最近几年进行的西部开发,对西部的行政区划有所倾斜,如在重庆设立直辖市(可能会有人对设立直辖市就是倾斜的观点有不同看法,笔者在后面会说明理由)。但是,似乎把中部地区给忽略掉了。中部六省(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有四亿人口,基本上是农业地区,是中国的中心地区而且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所以不管是重视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还是整体上要提高中国的经济水平,或者其他原因,中部地区在行政区划的时候都应该认真考虑。有很多资料表明中部这几年与东部的差距越来越大,甚至有一些发展指标已落后于西部。 另外,西部地区还存在一个西北和西南的问题,西北和西南在各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这也需要平衡考虑。
中国南北方的气候和人文差异也是巨大的,这无疑对行政区划会有实际的影响。对于中国南、北方的分界,一种说法是以长江为界,一种说法是以秦岭、淮河为界。若以长江为界,那么武汉市既属于北方,又属于南方(汉口在长江以北,武昌在长江以南),这显然说不过去。若以秦岭、淮河为界,河南省大部属于北方,南阳和信阳两地又属于南方,事实上,南阳、信阳两地还是和北方保持着较大程度的相似性,甚至大体还是属于北方的文化圈。习惯上人们把河南划为大北方圈,把湖北划为大南方圈,但湖北的襄樊、十堰等地显然具有更多的北方特点。所以,笔者认为,将南方和北方以一条线(至少一般民众这样认为)作为分界,似乎并不科学。南北方之间存在着一个大的过渡带,因此,在行政区划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点,否则不利于各地发展。目前,北方地区的经济有两大特点,即重工业发达和传统农业经济主导,南方的重工业不是很发达而商品经济意识强于北方(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北方的大城市 比南方多而经济活力不如南方就可以证实)。所以,我们在进行行政区划的时候,不能搞一刀切,要针对不同特点做出不同的区划。
众所周知,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地方新疆比面积最小的海南省相差几十倍,同时人口最多的河南比人口最少的西藏也相差几十倍。这种划分,显然与行政区划的基本原则如有利于经济建设、便于行政管理等是不符合甚至是矛盾的。因此,在行政区划改革时应考虑这一点。
须要说明的是,笔者所讲的区域平衡仅仅是相对平衡,一味讲绝对平衡是毫无意义的,只会使复杂问题过于简单化,最后反而更加复杂化。如为了追求人口的绝对平衡,非要将河南的人口划得跟海南一样多,只会使问题更麻烦,更复杂。
2、经济发展原则。
马克思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的行政区划也有一个原则就是有
利于经济发展原则。但事实上,我们的行政区划并不是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恰恰是以政治为主导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高度一致,是政治统帅经济。就像有学者讲的是“行政区经济”。该学者认为,所谓“行政区经济”是指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经济现象。在现阶段,“行政区经济”具有五个特征:①企业竞争中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②生产要素跨行政区流动受到很大阻隔;③行政区经济呈稳态结构;④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的高度一致性;⑤行政区边界经济的衰竭性。 笔者认为,“行政区经济”的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政府的“外力” 在短期内促进经济发展,但它并不符合经济规律,人为地干预经济的正常发展,是短期行为,最终会造成经济失衡、后劲不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所以,这仅仅是过渡性的形态,我们在行政区划改革的时候,要避免重蹈覆辙,真正做到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尊重和体现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
3、历史传统原则。
所谓“历史传统原则”就是说我们在进行行政区划改革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各
种形式的地方区域的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要综合考虑语言、习俗等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行政区划原则当中也有一个历史原则,但该原则被强调的不够,我们以前在进行区划的时候,显得过于随便,没有真正体现该原则。如建国后对于直辖市和少数省的调整就显得很随意。在我国现有的省市县三种地方建制中,县的历史最长,最早设县的是秦国(非秦朝),在公元前688年,秦国设杜、郑两县。 而且,县的建制在中国具有超稳定的特点。省是在元朝开始设置的。元朝分全国为一个中书省直辖区和十个行中书省,即岭北、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甘肃。在明朝设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广东、江西、云南、贵州、福建和南北直隶共15省。清朝将江南分为江苏、安徽,将陕西分为陕西、甘肃,将湖广分为湖北、湖南,加上明朝的15个为“内地十八省”;另外设台湾省,东北三省,新疆省;此外,还有内、外蒙古,西藏、青海等省级单位。 相比之下,市的历史在中国最短,在民国时期才开始设市。基于这样一个地方建制的历史,我们在行政区划改革的时候,应保留县制,而不是一味县该市,同时,省和市,特别是市可以做出大的符合宪法和历史的调整。
语言和习俗等是传统文化的积淀和载体,语言相同,会使人们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凝聚力无疑会增强,这些也会对行政区划产生实际影响。如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即北方人抱团,这就与北方地区的语言接近有很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