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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何不更换通名采用道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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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0-05-18
引用第4楼kingofeast于2010-04-26 13:43发表的  :
现在的未必不是好的,古代的如果那么好,何必要演变成如今的样子?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0-05-19
动不动就要改,昨天改城市名称,今日要撤县设市,明天改层级架构,那一天又要重新分省,有些人是满意了,但回头想想是不是劳民伤财呢?难道改一个称呼——无论是地名改变还是层级调整——就能让一个地方迅速发展吗?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0-05-19
不折腾

关键是规范:县改区、开发区等几类情况的异化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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