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
国一内常字第97号
事由:同意洪、淮河截湾取直后河南、安徽两省的省界调整。
内务部转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五日(55)会民政字第00二一七号报告及附件、河南省人民委员会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七日(55)会政民王字第十六号报告均收悉。关于洪、淮河截湾取直后河南省与安徽省的省界调整问题,同意将河南省淮滨县三河尖、栏杆、赵集三个区的桂庙、邬岗、小围、胡庄、栏杆、台庄、范庄等七个乡属的一百个自然村,二、三九七户,一一、O七二人,划归安徽省阜南县管辖;安徽省阜南县属地城区的王湾、两河集两处计七个自然村(包括许砦乡的两个自然村和张砦乡的五个自然村)二五七户,一、一五一人,划归河南省淮滨县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送机关:河南、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抄送机关:一办、内务部,治淮委员会,淮滨县、阜南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