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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并县观点可以休矣,用区的权限、编制代替即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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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6-04
但凡主张并县,无非某县太小、事务太少

其实处级基层的自主权有许多层次

县级市
  |
 县
 |
 地级市的区
 |
直辖市的街道
 |
(特别行政区的区)


只要把这些小县参照地级市的区重新编著,多数问题都妥善解决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6-04
把所有辖县变成区吗?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6-04
变成谁的区呢?

联系够方便吗?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6-04
并县的实质是整合资源,获得区域独立发展的权利。可以看成浦东并南汇。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6-04
从发展小城镇或者小城市的角度讲,不仅不宜并县,相反一些具有区域中心作用的乡镇还应该设县(级市),至于县政府机构则可因地制宜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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