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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街道”改为“街区”比较妥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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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2-21
街道,原义指两边有房屋的比较宽阔的道路。中国大陆地区不设市辖区的城市(即县级市)、较大城市市辖区的行政分区。(百度百科)

原先使用时应该用“街道办事处”的全称,意思是这个政府机构在这片街道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往往是办事处在某条街道上就称为“某某街道办事处”(例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某某街道”并不是一片区域的名称。

如今“街道”其内涵已等同于乡镇,只不过城区里的比较纯正而已。
作为名称的话,我认为“街道”改为“街区”比较妥当。
1条评分
实在 威望 +1 有见地文章 2010-02-26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2-21
街道要改为街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区和街道两层合并为一层。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2-21
其实叫“坊”就不错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2-21
坊......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2-22
引用楼主东海风于2009-02-21 21:43发表的 “街道”改为“街区”比较妥当 :
如今“街道”其内涵已等同于乡镇,只不过城区里的比较纯正而已。
作为名称的话,我认为“街道”改为“街区”比较妥当。

不错,说出了我的心底话。“街道”一词做为行政单位实在不妥,就该改为“街区”,现在城市的区如果继续保留也可改为“城区”。
在城市形成这样的行政层次:城区-----街区-------社区。
冰湖蓝空天际接,
雪峰碧坡云间联。
沙漠孤烟无处见,
草场群羊不时现。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2-22
片儿---北京对街道一级行政区的俗称。

例如:片儿警。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2-22
街道办事处到底是什么级别的?
乡镇级?
还是比乡镇级小半格?
开眼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2-22
引用第6楼吉林的锡伯人于2009-02-22 10:15发表的  :
街道办事处到底是什么级别的?
乡镇级?
还是比乡镇级小半格?


一般与镇平级,有高配的。也有镇下设街道的,但镇多是副县级的县城镇。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2-23
街区跟街道一样不合适,社区也不合适做区划名

市下面完全可以不用再分了,就设立几个服务所(类似于一些商业公司的营业厅)即可。
鼓励创新,反对通名、专名复古。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2-23
引用第1楼東七區于2009-02-21 21:50发表的  :
街道要改为街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区和街道两层合并为一层。

支持!每个街区15-20万人。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2-23
引用第6楼吉林的锡伯人于2009-02-22 10:15发表的  :
街道办事处到底是什么级别的?
乡镇级?
还是比乡镇级小半格?

街道办事处是一级行政机关,是市级区级政府的权力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区划的名称。

可是现在在很多地方都把街办当做一级区划,连本论坛都把街道办事处作为一个级别与乡镇县市并存。
万一禅关砉然破,美人如玉剑如虹。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2-27
像台北那样最好,只不过台湾的里太小了。。。
孑然一身,自由自在
xun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2-28
可以缩小区(增加数量),区下直接管理社区。区同镇平级。
余以为“省直辖县”不可全行,以中国实情四级制还是必须的!重要的是精简机构,才是区划改革要务!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2-28
引用第2楼麦积烟雨于2009-02-21 22:32发表的  :
其实叫“坊”就不错 [表情]


支持。
居委会改成“里”
骏马秋风塞北,杏花春雨江南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2-28
缩小区规模,增加区数量的模式正是深圳在探索的道路。
深圳的探索也引来了不少关注的话题,区增加后,也就是增加了负担,如今升格为区比较容易,要是某一天要降为一般的区要怎么处理呢?
区与街道合并是未来的趋势,但现在还不敢动手。关于多少人设置为一个区,个人的看法是10~15万,西部地区可以适当放松标准。一个区如果人口超过15万,就会由于过大而难于管理;但也不要太小,如果低于了5万,就容易造成负担过重。
以重庆渝中区为例,渝中区大约20平方公里,人口60多万,一共有12个街道办事处。平均每平方公里3万人,每1.67平方公里一个街道。每个街道平均5万人。在日前的体制下这没有什么,如果撤销区,保留街道,那么重庆主城400万人口就会有80个街道,再加上周围的乡镇,会超过100个,不论从管理规模还是从管理幅度上看,都应该调整。说西部地区应该放宽标准也在这里,由于西部地区城市建设大多数会受到地形的限制,划分街道的时候必须考虑地形,而不是仅仅考虑人口。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3-03
应该废除这一级区划,当作纯粹的(邮政等非行政区划意义)地名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3-03
街道是街道办事处的简称,前生叫市街,起沿于50年,是将靠近城市的镇撤分城镇部分和农村部分,城镇部分叫市街,农村部设立为乡,1954年将市街改为街道办事处;随作工业的发展,城市的不断扩展,许多原靠近街道的乡,土地渐渐被城市,工厂所征用,而且有继续之势,有可能在将来,这样的乡会完全城市化(主要是对大城市而言),于是就有了现在的街道中含有大量农村的原因。
叫街区同样与叫街道的区别不大,都不能体现现状;改来改去很麻烦。
参考:
重庆东阳街道沿革
V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3-03
如果改为街区,上面是市属区,下面是社区,都是区,还真有点乱~~~~~~~~~~~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3-05
片儿长,片儿委书记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3-05
还是“町”恰当,一个字,好叫,易于和其他级别联系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3-07
称为 “里”吧~
重庆,我的家!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5-29
市(县级)—— 街区——社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5-29
回 14楼(shingwood) 的帖子
为什么城市的一个街道就只有3---5万人,我们东部地区的一个乡、镇还有6---15万人,城市一个街道的面积远比一个乡、镇面积小得多,城市街道管理起来比农村乡、镇要容易得多!城市的一个街道管辖的人口应该多于农村的乡、镇才对!我认为城市的一个街道管辖的人口,一般都应该在15----20万人才合适。一个街道下辖10个社区,每个社区1.5----2万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5-29
回 16楼(纤夫) 的帖子
街道是城市型行政区中相当于乡的一级基层政区,而街道办事处则是设区城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不设区城市人民政府派出到街道的一个办事机构。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5-30
应改为社区,现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就叫回居民委员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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