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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桔梗琉璃于2009-10-27 23:00发表的 :其实我觉得街道辖区的合理划分应该以人口为参照标准也就是说,应该考虑”一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多少常住居民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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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楼keating于2009-10-28 13:08发表的 :我倒是主张废除区政府,保留街道办事处,一个城市内,要那么多独立政府干什么,反正都是政出“市”门,那就只留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就可以了。街道办事处是代市政府服务或管理百姓的,当然应该按人头算,怎么行政方便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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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实在于2009-10-27 22:37发表的 一个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建成区多大比较合适? :同样一座建成区面积为50平方公里的城市,有的设了几十个街道,有的设了几个,同为城市建制:差距竟然达到竟然的十倍之巨!合适吗?
引用第11楼feibaok于2009-10-30 18:38发表的 : 我认为应该改街道为街区。且每街区人口在5~10万人为宜,每街区面积应该超过1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