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年的行政区划制度是一实一虚层层直辖的行政区划制度,具体为:
实级 派出级别 下级单位 越级直辖单位(越级直辖单位自然提升级别)
国家 大区 省 直辖市(由地级提升为省级)
省 地区 县 省辖市 (由县级提升为地级,省辖)、地辖市镇(由区级提升成县级)
县 区 乡 县辖镇(由乡镇级提升成区级)
乡 (村)
如果不是虚级实化的问题,可以想见演变的情况会是这样的:
1.乡村,村会维持小村制不变,而乡则越来越小,现在的农村社区都可能联合周围的几个村称为一个乡,换句话说乡会成为现在的大村,一个乡平均相当于过去的6个小村,现在的三个村,人口在五六千人,乡会成为基层经济实体。
2.县区,区将会变小,直到成为现在合并过后的乡镇的大小,数量大约会增加一倍,部分中心大镇会提升到同区同级,这样县管辖的区镇数量可以保持在10-15个,而县很可能会被分小,或被挖心出地辖市镇来。
3.省地,省会被拆分,那些大行政区本来就是留着来分省的,而现在较大的市以上的都可能成为直辖市。较强的县级市则可能被省直辖。地级管辖的县数会越来越少,县城,和较强的区可能被挖心,即使这样地区管辖的下级县镇数量也只会在六个左右。
4.大区,三大自治区会提升成大区(要不是它们过分离心的话),中南区很可能分拆成华中和华南两个地区,那么中国会是9个大区,由于国家直辖市(其实由大区管)的增加,大区管辖的下级仍然能保持在10个左右。
由上可以看出派出机构大体采用的是一管十的管理方式,如果忽略派出机构则是一管七八十的样子(因为混合级别的原因),层级也不能说不合理。
但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虚级实化的问题。结果是能撤销的就撤销,能实化就实化了,所以我强烈反对虚级制,除非你是在短期过渡时期来使用,不然必然会经历和共和国早前一样的事情,这样的折腾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