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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调整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川府民政〔2019〕20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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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调整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0号)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字体:大 中 小】
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政区划调整的请示》(乐府〔2019〕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市中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九峰镇和凌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佛街道管辖,大佛街道办事处驻九峰路390号。

(二)撤销肖坝街道,设立绿心街道,将原肖坝街道和通江街道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及水口镇罗李坝村、张徐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绿心街道管辖,绿心街道办事处驻肖坝路222号。

(三)撤销杨湾乡,将原杨湾乡和水口镇石鼓寺村、雷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苏稽镇管辖,苏稽镇人民政府驻新市街45号。

(四)撤销罗汉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水口镇管辖。调整后,水口镇辖水口场社区、谢村村、石羊村、徐月村、周桥坝村、周金村和原罗汉镇所属行政区域,水口镇人民政府驻德裕路39号。

(五)撤销全福镇,设立全福街道,将原全福镇和牟子镇翡翠社区、沟儿口村、马边河村、三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全福街道管辖,全福街道办事处驻裕民街451号。

(六)撤销关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牟子镇管辖。调整后,牟子镇辖牟子场社区、白果村、武皇村、老龙村、菜利村、强鸣村、槐子村和原关庙乡所属行政区域,牟子镇人民政府驻龙马路939号。

(七)撤销石龙乡,将原石龙乡红月村和平和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土主镇管辖,土主镇人民政府驻中兴街299号。

(八)撤销童家镇,将原童家镇和原石龙乡乐加村、流村村、松柏村、努力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马镇管辖,白马镇人民政府驻祥源街36号。

(九)撤销普仁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平镇管辖,青平镇人民政府驻铁蛇坳街89号。

(十)撤销九龙乡和迎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茅桥镇管辖,茅桥镇人民政府驻东湖路58号。

(十一)撤销车子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谷镇管辖,安谷镇人民政府驻千禧街1号。

(十二)撤销平兴乡和临江镇,设立平兴镇,以原平兴乡和原临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平兴镇的行政区域,平兴镇人民政府驻滑石街41号。

(十三)撤销悦来乡,设立悦来镇,以原悦来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悦来镇的行政区域,悦来镇人民政府驻悦来街181号。

(十四)撤销剑峰乡,设立剑峰镇,以原剑峰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剑峰镇的行政区域,剑峰镇人民政府驻白马埂街177号。

二、关于五通桥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撤销杨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根镇管辖,竹根镇人民政府驻榕景大道128号。

(十六)撤销新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华镇管辖,牛华镇人民政府驻商业街623号。

(十七)撤销辉山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山镇管辖,金山镇人民政府驻生产街689号。

(十八)撤销桥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粟镇管辖,金粟镇人民政府驻姜市街86号。

三、关于沙湾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九)设立铜河街道,将沙湾镇绥山社区、沫水社区、南陵社区、乐轧社区、观峨社区、农场村和嘉农镇嘉农社区1组、新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铜河街道管辖,铜河街道办事处驻沫若大道南段139号。

(二十)撤销范店乡和龚嘴镇,将原范店乡和原龚嘴镇刘沟村14至17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湾镇管辖。调整后,沙湾镇辖余溪社区、天车村、忠心村、余溪村、王田村、顺河村、三峨村、世坪村和原范店乡及原龚嘴镇刘沟村14至17组所属行政区域,沙湾镇人民政府驻茶溪路126号。

(二十一)撤销轸溪乡,设立轸溪镇,以原轸溪乡和原龚嘴镇龚嘴社区、金牛村、万坪村、长江村、杨岗村、刘沟村1至13组所属行政区域为轸溪镇的行政区域,轸溪镇人民政府驻轸星路37号。

(二十二)将太平镇孙坝村3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农镇管辖。调整后,嘉农镇辖嘉农社区2至8组,新园村、双槐村、王场村、分场村、齐安村、燎原村、魏坝村、白岩村、新兴村、加华村、新泉村、沫东坝村、孙坝村3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嘉农镇人民政府驻嘉兴路414号。

(二十三)撤销谭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太平镇管辖。调整后,太平镇辖太平社区、草坝社区、老矿社区、休养院社区、罗一村、付塘村、天顺井村、稻麦村、老码头村、草坝村、五高山村、杜家桥村、费槽村、肖店村、月咡坝村、马胡埂村、杨村坝村、双星村、张湾村、孙坝村1至2组和原谭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太平镇人民政府驻老街310号。

(二十四)撤销碧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踏水镇管辖,踏水镇人民政府驻踏水街101号。

(二十五)撤销铜茨乡,将原铜茨乡铜茨社区、老街村、龙柱村、青冈坪村、园坝村、江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福禄镇管辖,福禄镇人民政府驻福兴街70号。

将原铜茨乡安池村、营业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石镇管辖,牛石镇人民政府驻五九〇街85号。

四、关于金口河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六)将和平彝族乡罗回村和金河镇黎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和镇管辖,永和镇人民政府驻新民村三组166号。

调整后的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驻桠溪村二组230号。

(二十七)撤销吉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河镇管辖。调整后,金河镇辖金河社区、灯塔村、五星村、五一村、铜河村、茶坪村、廖坪村、大杠村、吉丰村、曙光村和原吉星乡所属行政区域,金河镇人民政府驻金水街29号。

五、关于峨眉山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八)撤销胜利镇,设立胜利街道,将原胜利镇桑园社区、东胜社区、干河村、胜利村、红星村、月南村、光荣村、熊岗村、夏荷村和绥山镇万寿宫社区、白龙社区、三台山社区、城东社区、城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胜利街道管辖,胜利街道办事处驻胜利南街25号。

(二十九)撤销峨山镇,设立峨山街道,将原峨山镇和原胜利镇钟鼓社区、十里村及绥山镇大南村和桂花桥镇彭桥村、折楼村、团结村、五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峨山街道管辖,峨山街道办事处驻保宁街28号。

(三十)撤销川主镇和新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绥山镇管辖。调整后,绥山镇辖滨河路社区、红华苑社区、城西村、星昇村、五一村、安川村、光辉村、符汶村、太泉村、大庙村、三界村、洪川村、麻柳村、天全村、沈山村、盐井村、炳灵村、斗量村和原川主镇及原新平镇所属行政区域,绥山镇人民政府驻玉兰街52号。

(三十一)撤销普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福镇管辖,双福镇人民政府驻顺河街26号。

(三十二)撤销乐都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里镇管辖,九里镇人民政府驻车箭路46号。

(三十三)撤销沙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高桥镇管辖,高桥镇人民政府驻宏严路344号。

六、关于犍为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四)撤销塘坝乡和下渡乡,将原塘坝乡塘坝口街社区、跃进村、向坪村、镇江村、红光村、爱国村、尖山村和原下渡乡下渡口街社区、凯旋村、柏杨村、石龙村、文碧村、向荣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津镇管辖,玉津镇人民政府驻南街220号。

将原下渡乡永忠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孔镇管辖,龙孔镇人民政府驻青龙街372号。

(三十五)撤销岷东乡、舞雩乡和伏龙乡,设立舞雩镇,将原岷东乡,原舞雩乡,原伏龙乡伏龙场社区1组、黄泽村、丛林村、砖房村、光明村、葵花村、向阳村,原下渡乡沙坝村、中和村和石溪镇石马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舞雩镇管辖,舞雩镇人民政府驻舞雩场街102号。

(三十六)撤销马庙乡,将原马庙乡天池村、小村村、成新村和原塘坝乡牛心村、白家村、高家村、新房村、塘房村划归石溪镇管辖。调整后,石溪镇辖民乐社区、凉桥社区、河西村、前丰村、桃花村、勤俭村、联盟村、小二河村、戴家坪村、大坪村、保卫村、姜沟村、画眉村、深沟村、天池村、小村村、成新村、牛心村、白家村、高家村、新房村、塘房村所属行政区域,石溪镇人民政府驻民乐街260号。

(三十七)撤销玉屏乡、纪家乡和公平乡,设立玉屏镇,以原玉屏乡、原纪家乡和原公平乡公平社区3组、竹根村、凉桥村、三联村、埝上村、窗子村及原下渡乡三合村、共和村、双河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玉屏镇的行政区域,玉屏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8号。

(三十八)撤销泉水镇,将原泉水镇和原马庙乡马王庙街社区、白果村、集和村、顶塘村、莲花村、十月村、小林村、治安村、藕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芭沟镇管辖,芭沟镇人民政府驻三井社区跃进段2号。

(三十九)撤销新盛乡,将原新盛乡和原伏龙乡伏龙场社区2组、前进村、黄桷村、新建村、一心村、三冲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定文镇管辖,定文镇人民政府驻定文街48号。

(四十)撤销大兴乡和新民镇,设立大兴镇,以原大兴乡和原新民镇云谷村、雨台村、高洞村、五同村、观音村、金凤村、新云村以及原公平乡公平社区1至2组、安乐村、花坪村、三溪村、仁义村、利泉村、慈云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兴镇的行政区域,大兴镇人民政府驻大兴场街71号。

(四十一)撤销榨鼓乡和九井乡,设立九井镇,将原榨鼓乡、原九井乡和清溪镇祇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井镇管辖,九井镇人民政府驻董家沟街178号。

(四十二)将孝姑镇紫云村划归清溪镇管辖。调整后,清溪镇辖交通街社区、建新街社区、筒车村、百箩村、洛阳村、踏水村、沉犀村、龙门村、胭脂村、三山村、洛江村、灌引村、渠成村、天山村、南岸村、康家村、盐坪村、龙兴村、丁家村、永星村、新乐村、保安村、上游村、和平村、永安村、七一村、五龙村、紫云村所属行政区域,清溪镇人民政府驻人和街247号。

(四十三)撤销铁炉乡,设立铁炉镇,将原铁炉乡和原新民镇中心村、红岩村、狮子村、农荣村、火箭村、天星村、刘家村及孝姑镇五一村、同益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铁炉镇管辖,铁炉镇人民政府驻新生街89号。 

(四十四)将原新民镇麻柳场社区、板桥村、土坪村、新塘村、金田村、凉坪村、岩门村、胜利村、宫堂村、斑竹村、光华村、凉风村、马儿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孝姑镇管辖。调整后,孝姑镇辖孝姑社区、麻柳场社区、东风村、百支溪村、红久村、石盘村、田佳村、沙湾村、八一村、永平村、板桥村、土坪村、新塘村、金田村、凉坪村、岩门村、胜利村、宫堂村、斑竹村、光华村、凉风村、马儿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孝姑镇人民政府驻云亭街59号。

(四十五)撤销寿保乡和敖家镇,设立寿保镇,以原寿保乡和原敖家镇行政区域为寿保镇的行政区域,寿保镇人民政府驻花金村7组3号。

(四十六)撤销南阳乡和金石井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城镇管辖,罗城镇人民政府驻新街199号。

(四十七)撤销同兴乡和双溪乡,设立双溪镇,以原同兴乡和原双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双溪镇的行政区域,双溪镇人民政府驻柳溪村1组111号。

七、关于井研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八)撤销高滩乡和研城镇,设立研城街道,以原高滩乡和原研城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研城街道的行政区域,研城街道办事处驻民主街7号。

(四十九)撤销黄钵乡和四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马踏镇管辖,马踏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街41号。

(五十)撤销石牛乡和胜泉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园镇管辖,竹园镇人民政府驻顺河街88号。

(五十一)撤销大佛乡和乌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周坡镇管辖,周坡镇人民政府驻团结街65号。

(五十二)撤销磨池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王村镇管辖,王村镇人民政府驻汇龙街13号。

(五十三)撤销集益乡和金峰乡,设立集益镇,以原集益乡和原金峰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集益镇的行政区域,集益镇人民政府驻集益街333号。

(五十四)撤销纯复乡和分全乡,设立纯复镇,以原纯复乡和原分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纯复镇的行政区域,纯复镇人民政府驻纯复街13号。

(五十五)撤销宝五乡和三教乡,设立宝五镇,以原宝五乡和原三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宝五镇的行政区域,宝五镇人民政府驻宝五街258号。

(五十六)撤销镇阳乡和天云乡,设立镇阳镇,以原镇阳乡和原天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镇阳镇的行政区域,镇阳镇人民政府驻镇阳街118号。

(五十七)撤销高凤乡,设立高凤镇,以原高凤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高凤镇的行政区域,高凤镇人民政府驻高凤街165号。

(五十八)撤销门坎乡,设立门坎镇,以原门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门坎镇的行政区域,门坎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街93号。

八、关于沐川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五十九)撤销幸福乡和建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沐溪镇管辖,沐溪镇人民政府驻滨河南路198号。

(六十)撤销炭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楠镇管辖,大楠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06号。

(六十一)撤销富和乡和新凡乡,设立富新镇,以原富和乡和原新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富新镇的行政区域,富新镇人民政府驻新凡街道114号。

(六十二)撤销海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丹镇管辖,黄丹镇人民政府驻正新街太和堂巷1号。

(六十三)撤销凤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利店镇管辖,利店镇人民政府驻文竹街42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要坚持顺向优化乡镇区划版图,落实“五个不”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的前后篇文章,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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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7个市州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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