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南汇并入浦东新区 ( 2009年5月7日 )
5月6日召开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透露,国务院已于近日批复上海市《关于撤销南汇区建制将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的请示》,同意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
对于之前所传的南汇区与浦东新区两区合并或成立临港新区等说法,陈启伟予以更正。他说,国务院批复意见是,同意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
国务院批复要求,此次上海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