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倒是凡原来从母县切块设立的省辖市,只要现在的城市人口规模已经达到了大城市的标准(超过50万),那么这个省辖市和原来的母县(附廓县)就应该合并!如果这个省辖市的城市人口规模没有达到了大城市的标准的,原来的母县城市化水平又较低(城市化率不足50%),就不应该草率合并!
拿江苏来说,徐州和铜山、南通和通州、泰州和姜堰都属于这种情况,应该果断合并。
还有一类省辖市,现在的城市人口规模已经达到了大城市的标准(超过50万),相连的市县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化率超过 50%),而且政治经济中心距大市(省辖市)又较近(两城市中心距离不超过20公里)。这样的两个城市也可以合并。如扬州和江都。假如相连的市县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化率超过50%),而政治经济中心距大市(省辖市)较远(两城市中心距离超过20公里),就没有必要合并。原来从母县切块设立的省辖市如果市域范围狭窄,可以看来从周围市县划进部分相临乡镇,做为该市的发展备用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