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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较大幅度的行政区划制度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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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7-16
我的行政区划设想
1.古名今用:沿用“道”称谓直辖市,避免“市”名用的过滥,例如北京道、上海道等
2.减少层级:撤销地级市,原有较大城市设“府”
3.因地制宜: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依据适度的人口、面积、民俗情况设自治州
4.地方自治:在乡、镇、乡级市实行居民自治,城市的区除外

中央政府
一级地方 省、自治省、特区、道(直辖市)
二级地方 府(省辖市)  城市化率80%以上、主城区人口200万以上设府
郡(并县)    
州(民族自治)少数民族、人口稀少地区
基层自治 市 乡 镇
自治编组  村 里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7-16
道、府就免了吧
还是沿用市的称谓吧
取消县级市
保留直辖市、省辖市(现较大地级市的市区本身)

并县设郡,建议改为郡县制的回归,同时利于省制回归本位虚设

州作为民族自治的专属区划,可以考虑省制的单一化,不在存在自治省(自治区)的概念

个人觉得应该是
一级: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郡、省辖市(省辖市为狭域市+50%的预留空间)
三级:县
四级及以下,依据实际情况,可行的地方可全面自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7-16
省虚设的话,最简化的情况下也就是两级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7-17
引用楼主励志于2009-07-16 22:30发表的 较大幅度的行政区划制度改革 :
我的行政区划设想
1.古名今用:沿用“道”称谓直辖市,避免“市”名用的过滥,例如北京道、上海道等
2.减少层级:撤销地级市,原有较大城市设“府”
3.因地制宜: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依据适度的人口、面积、民俗情况设自治州
4.地方自治:在乡、镇、乡级市实行居民自治,城市的区除外
.......

北京道长?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7-17
引用第3楼岁月似歌于2009-07-17 08:59发表的  :
北京道长?

道长有些难听,容易想到道士,不如叫道主。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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