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朝、明朝起,府基本上维持现在较大的地级市的规模,而州却组件划小至辖两三个县的规模,甚至是不辖县。
而在经济方面,宋朝、明朝开始,正是商品经济和科技大发展的时代。
这一点,也许能给我们不少启示。
我们能不能走下面的路线。
一、处于区域中心的副省级市逐步直辖化,与现有直辖市(重庆特别处理)一道改为直辖府(直辖州),着重将属下县市划小,逐步达到直管村社的规模
二、对于其他副省级市、省会,较大的地级市,基本维持,统一改为府(或州),着重将属下县市划小,逐步达到直管村社的规模
三、对于辖县较少的其他地级市,直接改州(或准州)或县
四、对于辖县较多的其他地级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地级市中心和临近市县合组为州(或准州),并逐步采取强镇扩权或强权扩镇的方式将县权分散。
2、对于远离中心的较大的县市,改为省直辖的县。
3、对于远离中心的较小的县市,编组设州(或准州)或合并设县。编组设州的逐步采取强镇扩权或强权扩镇的方式将县的权利分散。
最后形成
全国分为省、州;各省分为州、准州、县;各州分为区、市、准县;各准州分为区、市、准县、镇、乡;各县分为区、镇、乡
伺机将准州调整分流为州和县;将准县改为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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