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区划通名的整理、省县直辖
1、将直辖市、较大的市(一般意义上的较大的市)适当调整辖区之后,改设置为州;自治区改为(民族)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改为香港特别州;澳门特别行政区改为澳门特别市;台湾地区改为台湾特别省
2、原有的自治州,除伊犁之外,其余各自治州均撤销,旗下各县市改为民族县市。地区和盟均撤销
3、将京津沪预远郊的区改回为县(市),城区和近郊的区划小。
4、酌情合并县市,并整理市、镇将其调整为单一城市型政区。而将省州县乡定义为城乡混合型政区
形成如下架构
全国划分为省、州、市;各省划分为州、县、市;各州划分为区、县、市、郡;各县划分为区、镇、乡;市划分为区
区、镇、乡划分为街坊、小区、村庄
第二步:省州改制,将州改为二级(州-区/小市/郡)和三级(省-大市-区、省-县-乡/镇/区)架构
将州下所辖的县市划小为市、郡;将省内的州直辖化
形成如下架构
全国划分为省、州、市;各省划分为县、市;各州划分为区、市、郡;各县划分为区、镇、乡;省辖市划分为区。
州辖市、区、镇、郡、乡分为街坊、小区、村庄
第三步:省的逐步州化
将省内市县逐步划小为市、郡
形成如下架构
全国划分为州;各州划分为区、市、郡;
区、市、郡分为街坊、小区、村庄
注:街坊是城市或城区里人为划分管理区域;可合用街坊,也可分别称街(商)、坊(居、工)
小区是城郊人为划分的公共区域、自然区域、或是集作农业区域。
村庄是孤立的聚居点;可合用村庄,也可分别称村(农/居)、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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