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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县级市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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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06
撤县立市有什么条件吗?
Forza Juventus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06
一、设立县级市的标准

(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四百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含县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工、长年临时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镇、街、村和农民集资或独资兴办的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以及驻镇部队等单位的人员,下同)不低于十二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十五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十五亿元(经济指标均以一九九○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十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一百元,总收入不少于六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二)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至四百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十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七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5%,并不少于十二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70%,并不低于十二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八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八十元,总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0%,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5%,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三)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以下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六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0%,并不少于十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60%,并不低于八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六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六十元,总收入不少于四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5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设市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

2、乡、镇以上工业产值超过四十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二十五亿元,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一亿元,上解支出超过50%,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县。

3、沿海、沿江、沿边境重要的港口和贸易口岸,以及国家重点骨干工程所在地。

4、具有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设市时,州(盟、县)驻地镇非农业人口不低于六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四万。

(五)少数经济发达,已成为该地区经济中心的镇,如确有必要,可撤镇设市。设市时,非农业人口不低于十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五百元,上解支出不低于财政收入60%,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高于90%。

(六)国家和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确定予以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和财政补贴县原则上不设市。

(七)设置市的建制,要符合城市体系和布局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质、地理环境条件。

(八)县级市不设区和区公所,设市撤县后,原由县管辖的乡、镇,由市管辖。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6-06
这是1993年修订沿用到1998年冻结时的标准。现在如果解冻肯定要再次修订,但是是不是会取消整县改市,而采用撤镇设市的新模式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还是相信冻结了十来年了,不会只是权宜之计,而是要有创制。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06
按这个标准的话 现在东部的大部分县都可以改市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06
回 3楼(沂滨居士) 的帖子
所以说这是个方向问题,县下设市应该被提上日程。现在的建制镇镇区人口在10万以上就有上百个。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07
Re:回 3楼(沂滨居士) 的帖子
引用第4楼天目山人于2009-06-06 23:12发表的 回 3楼(沂滨居士) 的帖子 :
所以说这是个方向问题,县下设市应该被提上日程。现在的建制镇镇区人口在10万以上就有上百个。

如果县下设市,那现已存在的县级市如何处置?不会重新划分吧?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07
Re:Re:回 3楼(沂滨居士) 的帖子
引用第5楼仙峰俊俏于2009-06-07 05:58发表的 Re:回 3楼(沂滨居士) 的帖子 :
如果县下设市,那现已存在的县级市如何处置?不会重新划分吧?


应该继续存在吧
Forza Juventus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07
回 5楼(仙峰俊俏) 的帖子
取消县级市和地级市,统一划分为省辖市和县辖市,这是比较理想的。也有主张以撤镇设市或者叫镇改市为新的设市模式,但是要增加县级单位,不利于减少中间层级,我还是倾向于县下设市。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08
个人认为,县辖市不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也许五十年后可以如此改革。
当前,中国城市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工业用地需求很大,如果推行县辖市,可能会影响城市发展。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08
县辖市并非一成不变,它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升格为省辖市。如果某县有若干县辖市,待这些县辖市基本连成片后可整县改为省辖市,原有的各市则相应改为街道。如果某县县域面积够大,境内只有个别县辖市,则可切块升格。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08
县辖市是不是类似日本的模式啊?
Forza Juventus √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08
回 10楼(玉麒麟) 的帖子
应该是类似于台湾的模式。当然,我们有我们的特点,不可以照搬。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6-08
Re:回 10楼(玉麒麟) 的帖子
引用第11楼无极若尘于2009-06-08 17:58发表的 回 10楼(玉麒麟) 的帖子 :
应该是类似于台湾的模式。当然,我们有我们的特点,不可以照搬。


具体是什么特点?
Forza Juventus √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6-09
大陆与台湾政体不同,人口规模面积不同。那么县辖市的权限不同,设置标准不同,升格的标准也不同。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6-09
引用第13楼无极若尘于2009-06-09 10:45发表的  :
大陆与台湾政体不同,人口规模面积不同。那么县辖市的权限不同,设置标准不同,升格的标准也不同。


就目前的体制来看,县辖市的可能性很小
Forza Juventus √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6-09
回 14楼(玉麒麟) 的帖子
为什么呢?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6-09
Re:回 14楼(玉麒麟) 的帖子
引用第15楼无极若尘于2009-06-09 14:38发表的 回 14楼(玉麒麟) 的帖子 :
为什么呢?


个人认为城市要比县城发达~
Forza Juventus √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6-09
回 16楼(玉麒麟) 的帖子
县辖市就是城市。县城是最适合改为县辖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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