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079阅读
  • 1回复

[资源]陇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1-22
陇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http://www.sxcoal.com 时间:2009年08月06日 来源:陇南市国土局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潜在财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21世纪的头十年,是陇南市紧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促进我市大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潜在财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21世纪的头十年,是陇南市紧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促进我市大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为保障“十五”计划目标的实现,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科学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陇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陇南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及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及管理工作实际,按照“规模经营、优化结构、注重效益、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定《甘肃省陇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以2001年为基期,200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10年。本市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及管理等行为应符合本《规划》。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需求预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陇南市地处甘肃省东南部,绝大部分区域属长江流域。全市辖1区8县,196个乡镇,264.99万人口,土地面积27856.69平方公里。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属多金属地区。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市已建成一批矿山企业,初步已形成了采、选、冶一条龙的生产体系。国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2.9亿元增至2002年的47亿元,增长16倍,提前三年实现了翻两翻的战略目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日益增强,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和条件。但我市在长足发展的同时,许多指标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不但落后而且呈拉大的趋势。从我市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来看,尚处于初级产品生产阶段。产业结构以第一产业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加工增值率低,商品率不高,财政困难,发展缓慢。其制约因素除资金、技术、人才等因素外,从大宏观的角度看,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缺乏经济中心带动,经济流向分散;二是缺乏大交通的带动,使矿业经济乃至整个工业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三是缺乏大产业的带动,没有建立起市场经济体系。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陇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国际环境看,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进步日益加快,有利于我市在更大范围内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经济更快发展。从国内形势看,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我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我市引进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工业发展。同时,由于国内市场越来越具有国际化特征,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使得综合实力差、竞争力弱的我市经济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按照《陇南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陇南地区西部大开发规划》确立的奋斗目标,“十五”未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1亿元,平均增长8%,高于全国、低于全省,逐步缩小差距。一、二、三产业的结构趋向合理,工业上升到主导地位,特色产业的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这对我市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陇南市矿产资源在全省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点。对国民经济建设起支柱作用的45种矿种当中,我市有10种探明储量较丰富,属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第二大潜力区,是全省及至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和金矿集中区。金、铅、锌等金属的资源量和产量均处于全国前列;锑、铜、银、汞、锰等矿种具有一定的资源量和产量;硅石、重晶石、水泥灰岩等非金属矿产的资源量更为可观。有色金属矿山交通条件便利,得到较好开发。我市的有色金属工业、黑色金属工业、水电能源工业、建材工业、医药化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6种主导产业当中,矿业占到了3种,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基础设施投入的加大和国家、省上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将为我市矿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矿产资源在科学规划下的合理开发利用将为我市经济大发展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陇南地处扬子地台西北缘,成矿条件非常有利,形成了丰富的矿产资源。区内先后发现的主要矿床及矿种有:西成矿田中的厂坝、李家沟、毕家山、邓家山大型铅锌(银)矿床;西和县崖湾锑矿;礼县李坝金矿集中区;两当县西安河金(银)矿矿集区;文县新关一高楼山金矿矿集区和文县筏子坝——康县阳坝铜矿集中区。发现和探明矿产34种,矿产地445处,其中铅、锌、金、锑、铜、锰、汞、石灰岩、白云岩、重晶石、硅石、熔剂大理岩、冰洲石、石膏等为我市优势矿种。主要矿产:铅锌45处,探明金属储量1200万吨;金42处,探明金属储量约200吨;铜5处,探明金属储量16.5万吨;锑12处,探明金属储量17.9万吨;锰11处,探明矿石储量208.5万吨;汞1处,探明金属储量513吨,煤4处,探明储量2475.94万吨;白云岩9处,储量1312万吨;重晶石8处,储量49993.1万吨;石灰岩13处,探明储量3856万吨;石膏2处,储量2561.3万吨;大理石4处,储量1亿立方米。主要矿产资产价值约千亿元。
  
  我市地下水以河谷潜水,黄土潜水、碎屑岩孔隙裂隙水、基容裂隙水和岩溶为主。河谷潜水最具供水意义,现勘探完的主要有武都钟楼滩水源地、西和岷郡山水源地。
  
  从八十年代开始,先后开发铅、锌、金、铜、锑、锰、煤、石灰岩、白云岩、大理岩、硅石、重晶石等13个矿种,其中铅、锌、金、铜、锑、锰、煤、石灰岩等已具一定规模。形成了以铅、锌、锑、黄金采选冶为主的西成工业开发区,以硅铁、黄金、铜为主的碧口工业开发小区。
  
  全市目前各类注册采矿企业92户,其中铅锌36户,铜5户,金10户,锑1户,锰2户,石膏1户,煤4户,硅石5户,重晶石2户,石灰石3户,砂石粘土23户。选矿企业79户,其中铅锌选矿企业73户,铜选矿企业4户,黄金选矿企业2户。冶炼企业26户,其中铅冶炼20户,锌冶炼5户,氧化锌厂1户。铅锌采矿量150万吨/年,选矿能力8675吨/日,实际选矿4500吨/日,年产锌精矿粉15万金属吨,铅精矿粉3万吨,锌锭12万吨,铅锭2.4万吨。黄金采选量岩金6300吨/日,砂金1050立升,产量突破1吨大关。硅铁年产6万吨。水泥年产超过10万吨。已发展成为铅锌、黄金、硅铁、建材四大产业。
  
  2、存在的问题
  
  (1)矿产资源开发程度较低,资源优势没有得到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开发面比较窄,主要集中在铅锌、铜、锑、金、银及部分非金属矿种,一些储量大,开发前景好的非金属矿产受技术和交通等制约,尚未得到很好的开发。此外,中西部矿业开发相对滞后,对全市矿业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2)地勘工作滞后,勘查程度较低,后备资源不足。全市445处矿产地,约占75%的地勘程度达不到立项开采要求,给矿业开发带来盲目性和风险性。此外,铅锌资源消耗过大,累计消耗金属储量346万吨,保有金属储量仅182万吨,年需求量56万吨,供需矛盾突出。
  
  (3)矿业结构不尽合理,规模经营程度不高,深加工水平低。有色金属矿种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其它矿没有得到全面开发利用。除西和县邓家山、尖崖沟、磨沟,成县厂坝、李家沟、小厂坝、毕家山,徽县洛坝等少数国有采选配套矿山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外,绝大多数集体矿山企业规模小,矿业生产链条短,连接不够紧密,矿产品以单一的原矿及粗加工产品出售为主,附加值低。
  
  (4)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大部分伴生矿产未得到回收利用。
  
  (5)矿业开发带来的矿山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严重。矿区植被受到破坏,主要河流西汉水及其流经矿区的支流受到污染,地面塌陷、滑坡、裂隙、泥石流以及矿山尾矿坝崩塌泄漏等事件多有发生,加剧了地质环境恶化。
  
  (6)地下水资源勘查程度低,没有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三)矿产资源供需预测及分析
  
  根据陇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结合矿业发展现状,对全市主要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进行分析预测,表明我市矿产资源总体来说可基本满足社会发展要求,但部分主要矿种短缺,形势不容乐观。据预测,规划期内,锑资源可满足需求,金、锰可满足20——30年的开发需求,硅、水泥石灰岩、重晶石可满足长期和中长期需求,铅锌、铜、煤属基本短缺矿产。从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矿产资源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分析,矿产资源的供求关系形式比较严峻。铅、锌资源原矿石供应已不能满足选冶需求,选矿能力过剩。铜资源基本枯竭。煤炭绝大多数从区外购买。铅锌、金、锑、铜、锰等6种金属矿中,满足需求的只有3种,占50%,煤、硅石、水泥石灰石、白云岩、重晶石、熔剂大理岩、冰洲石、石膏等8种非金属矿种中,满足需求的有7种,占87.8 %。从部分大宗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析,到2010年,黄金资源需新增300吨勘探储量,200吨可采储量,铅锌资源需新增233万吨可采储量,铜需新增16万吨可采储量,煤需新增2280万吨可采储量。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矿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其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标,以落实《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出发点,以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全市经济与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主线,以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途径,突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矿产资源的有较保护与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构筑有竞争力的优势矿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进矿业权出让、转让的市场化进程,建立矿业资本市场,拓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融资渠道和资源供给渠道,提高资源供给能力,保障资源供给安全,改善矿山生态和地质环境状况,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总体思路是: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开采,提高效益,依法办矿”的方针,坚持发挥优势矿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利用西部大开发带来的各种机遇,重点发展铅锌、黄金、锰和非金属等最具优势的矿种。在发展布局上,北以西成铅锌工业生产基地为中心,科学管理,规模经营,延长产业链条,并重视黄金资源开发,带动其它矿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南以硅石和黄金资源为主,建成碧口小区以黄金和硅石、铜深加工为主的生产基地,带动中南部矿业的发展。对黄金资源的开发,要切实加强管理;对非金属矿的开发,在加大开发力度的同时,应在精细提纯,精粉加工,改型改性和制品几个方面有突破性进展。
  
  (二)规划目标
  
  1、2005年近期发展目标
  
  一是加强地勘工作。干部群众对地勘工作的认识要有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勘查工作氛围;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圈占区块。边探边采、以采代探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地勘市场基本建立并规范,地勘投入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增加全市公益性调查评价区域,加快商业性地质勘查进度,矿产资源储量减少的局面得到扭转。
  
  二是非金属矿产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南部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力度加大,砖瓦、砂石等采矿行为达到规范。
  
  三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矿业秩序实现根本好转。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不适应的状况得到扭转;低品味矿产、氧化铅锌矿、零星分散矿产的开采、选矿、冶炼等先进技术及设备得到推广和应用;矿产资源采选综合回收率和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较现状提高3个百分点。
  
  四是地质环境和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控制。建立起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矿区20%的植被得到恢复,恢复治理面积达到1000公顷;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碴、尾矿坝得到处理;河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工作全部完成;地质灾害管理职能到位,地质环境,地下水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得到落实。
  
  五是以法规、规章和规划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和完善。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业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资源开发供应渠道逐步形成。
  
  2、2010年远期发展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力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适应我市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新型矿产资源供给体系初步形成;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多元化局面形成,投入不足问题得到解决,圈占区块、边探边采、以采代探现象得到消除,基本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储量保有量动态平衡;地下水资源基本满足城镇供水需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50%,污染普遍得到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得到较大改观;地质灾害损失比2002年减少30%,因灾人员伤亡减少50%;100个重点地质灾害点得到治理。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状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统一的基本政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协调统一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或谁付费”的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原则,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2、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实施矿产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政策,推进矿产资源勘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强资源保护,严禁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3、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推进粗放利用矿产资源方式转变的进程,调整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矿山生产机制的革新与优化。
  
  4、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把增强自身开发能力与扩大对外开放,资金引进,政策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结合起来,拓宽商业性地勘投资渠道、非金属矿产开发投资渠道和区外市场,不断增强我市矿业在区外的矿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竞争能力,拓展稳定可靠的矿产后续资源渠道,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增加科研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等经费的投入。加快采选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设备的推广应用,增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含量;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加大优势矿产资源和非金属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力度,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较化。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环境,面向效益。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社会多渠道投资开展有利于环境保护,效益明显,适应经济发展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充分的基础地质资料和持续的资源基础。
  
  (一)公益基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基础地质工作
  
  积极争取开展并完成全市8县1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配合开展或完善全市地质生态环境调查;开展陇南市区、文县县城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文县天池、武都万象洞地质遗迹保护区,西和县仇池山文化遗址,康县白云山森林公园、两当县云屏、康县梅园沟、宕昌县大河坝、武都区千坝、朝阳洞、五凤山、文县碧峰沟、玉虚山自然保护区。
  
  2、矿产资源远景评价
  
  加大对西秦岭北中带,白龙江地区、碧口一带等有前景的资源富集区金、银、铜、铅、锰、铂族等重要矿种的评价;加强优质冶金辅料非金属、建材非金属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3、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积极配合开展重点地区和大型矿区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全市矿山环境调查评价,全面调查“三废”排放、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状况。
  
  4、城市地质
  
  搞好全市城镇建设地质调查评价,对城区建设涉及到的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调查,并与《陇南地区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5、农业地质
  
  为全市农业区划提供基础性的综合地质资料,为提高农、林、果、药材等作物的单产和质量提供改良土壤的依据,开发矿物改良剂,矿物肥和矿物复合肥,以利于合理种植、科学施肥。
  
  6、信息网络建设
  
  在规划期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国土资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地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网和矿产储量动态监测信息网等。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要切实转变观念,按照“四个面向”原则,大力推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鼓励在我区勘查地热、城区地下水、有色金属、贵金属、建材非金属等矿产资源。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区特别是在资源耗竭矿区的周边和深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增强后备资源储量,延长企业服务年限。
  
  针对全市矿产资源状况和市场供需情况,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重点和方向是:
  
  1、西成铅锌矿带深部和外围及成矿带地质工作薄弱区,鼓励现有矿山企业开展铅锌资源勘查,扩大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建立可靠的后备资源基础。
  
  2、扩大黄金资源勘查成果,奠定黄金资源在我市矿业中的主导地位。
  
  3、鼓励两当柳梢沟银矿区的勘查,使银成为我市优势矿种之一。
  
  4、加大锑矿带的勘查力度,扩大锑矿储量。
  
  5、以文县临江锰矿为中心,扩大勘查范围。
  
  6、重视徽县小河铁厂和成县宋坪、黄渚铁矿的勘查。
  
  7、对武都角弓的石膏和文县临江的重晶石矿产资源做进一步的勘查。
  
  8、鼓励建材非金属矿的勘查。
  
  9、鼓励在西礼盆地、徽成盆地周围进行地下水勘查。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上规划目标,对矿产资源开发分别采取鼓励、保护、限制、禁止或淘汰措施。坚持以市场配置为主,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鼓励开采国内、省内、市内紧缺及市场需求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的矿产,禁止开采对生态环境、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建设、自然名胜景观、重要历史文物及地质遗迹和基本农田等有直接影响和破坏作用的矿产;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未经科学论证和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对出口优势矿产实行限产保值;限制或者禁止开采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范围内的矿产项目;禁止开采属于《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范围内的矿产项目。具体调控方向是:
  
  能源矿产:根据我市煤炭资源缺乏的现状,对规模大,煤质较好的两当西坡、武都龙沟煤矿采取保护性开采,保障其安全生产;对文县岷堡沟、两当广金等地普通煤限量生产,对其它矿区的高硫煤禁止开采。文县岷堡沟煤矿限产1万吨/年,两当县广金煤矿限产3万吨/年。
  
  金属矿产:鼓励铜、铅、锌、金、银、锰等矿种的开采;重视铅锌资源冶炼过程中对金、银、硫和伴生稀有元素矿产的回收利用,限制开采锑、铁矿产资源;禁止土法开采汞、砷等矿产和落后方法提炼黄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金属选矿、冶炼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保持采、选、冶规模相一致。
  
  非金属矿产:鼓励开采优质膨润土、优质耐火粘土、陶瓷粘土、铸型粘土、石灰岩、硅石、优质饰面石材(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严格控制重晶石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普通建材用石料采石场、河道采沙等矿权的设置;禁止在基本农田内开采砖瓦粘土。
  
  (二)调整与优化矿产资源结构,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要按照“调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注重效益”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提高矿山生产质量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及经济效益。规划期间,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要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乱采乱挖。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鼓励、限制、禁止开采的区域和矿种开展工作。规划期内,要压缩铅锌、铜、煤、硅石等矿种的开采企业户数,进一步扩大规模。要控制锰、重晶石矿种的开采企业个数不得增加;黄金资源的开采企业数要限定在23户以内,其中礼县的6户企业要减少到3户;两当柳梢沟银矿区只能设立一户采矿企业;对其它非金属矿种的开发要规范管理,严禁无证开采,并在限定采矿企业数量范围内设立采矿企业;对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要严格审查开发利用方案,保证规模开发、集约合理利用;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其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明显不协调,或者出现在同一区域不同垂直层面开采的矿山企业和管理不善,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集体、个体、私营小矿山等,要限期整改、联合重组,走规模化、集约化、安全化生产之路,或限期变更矿区范围,减少占用矿产资源储量;针对我市矿产资源储量、分布零散,但小而富的有色金属、金、锰等矿产分布较多的特点,对其开采规模适当放宽,但必须提高开采技术水平,禁止粗放开发。对小煤矿在最低开采规模以下的,要坚决取缔。
  
  要加强对矿山企业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按照已确定的鼓励、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调整矿产结构。重点开采鼓励性矿种,适度开采限制性矿种,停止禁止性开采矿种。要根据当前矿产开发层次低、利用方式粗放、浪费比较严重的实际,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在基本稳定初级产品生产规模,压缩产量的同时,大力发展矿产品的粗深加工,积极研究开发的新科技含量的新产品,提高资源的经济效益。鼓励矿山企业在充分利用矿产资源的前提下进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传统工艺和装备,提高矿山企业的技术含量和竞争能力,淘汰那些浪费矿产资源和能源,造成环境污染的技术、工艺及设备。规划期末,力争使我市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环境协调”的目标。
  
  (三)提高资源利用率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伴共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到2005年,有色金属采选综合回收率75%以上,煤矿采区回采率中型达到75%以上,小型矿山总体达到50%。到2010年,有色金属采选综合回收率达到80%以上,煤矿采区回采率中型以上的提高到80%,小型总体提高到60%。加强对难选冶、低品位矿石的开发研究,利用上要取得新突破;要监督和推进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特别是伴共生矿产资源及“三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单位能源和矿产资源的经济效能。同时,要鼓励对废旧金属及其它资源的回收利用。
  
  (四)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有关要求,对申报新建矿山企业或个人开采矿产资源设定准入条件:
  
  1、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单位资质符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2、拟申请勘查、开采的矿种和区域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关于勘查、开采矿种和规划分区的要求;
  
  3、开发利用方案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矿山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方向,开采量符合宏观总量调控的要求;
  
  4、开采规模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要求;
  
  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符合规划规定的要求,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6、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方式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要求。
  
  凡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审批办理采矿相关手续。
  
  (五)禁止开采区域
  
  1、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禁止开采的矿种、矿区所在地;
  
  2、铁路、国道、省道两侧300米(含300米)距离内直观可视的范围内铁路、公路管理部门认为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3、军事禁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公程设施周围500米(含500米)距离内直观可视的范围内;
  
  4、市级以上级别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风景区旅游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5、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它地区。
  
[ 此帖被sslnbqsr在2009-11-22 19:1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1-22
  
  五、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治理的整体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新建矿山一律执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改变矿山开采先破坏后治理或只破坏不治理的不良状况,推进矿产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积极申报、争取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摸清矿山环境问题。对乱采滥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严重,但经治理整顿,依法关闭并应治理负责任的矿点而形成的遗留问题,要积极申报治理项目,争取中央和地方共同筹资治理。各采矿企业要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因采矿造成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现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要加强城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在选址阶段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控制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预防。理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渠道,明确地质灾害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主要危险区的治理力度,使地质灾害损失在2005年末减少30%以上,到2010年减少60%以上。坚决制止人为决策不当给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二)新建矿山的地质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
  
      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搞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减少对大气、水、耕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必须依法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三)现有和闭坑矿山的地质生态环境保护
  
  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新矿自治、老矿助治、遗留矿山政府主治”的原则,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投资机制,积极推进现有和闭坑矿山及依法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现有矿山要做到开采与环境恢复工作同步进行,对矿山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及水质恶化、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要进行预防、监测及治理。成县厂坝铅锌矿、成县毕家山铅锌矿、礼县李坝金矿要立即开展,并于规划期内完成露天采场、矿碴堆集区的土地复垦;对采矿企业废石的堆放要统一安排,指定堆放区,提出具体要求,并监督治理;对选矿企业的尾矿排放要定期监测,严格要求,对尾矿坝的选址、建设、加固,有关部门要组织论证,加强监督管理,对尾矿坝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利用尾矿开发建材产品,变废为宝的企业,给予免税等优惠政策。已闭坑的矿山,要制定矿山恢复治理规划,在充分利用国家对西部地区优惠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投入的同时,要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使用、谁收益”的原则,对废弃矿山利用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搞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规划期内要完成成县黄渚铅锌矿区、毕家山铅锌矿区;徽县谢家沟铅锌矿区、洛坝铅锌矿区;西和县六巷河铅锌矿区、崖湾锑矿区;康县阳坝铜矿区;礼县李坝金山金矿区;两当县西坡煤矿区;武都区龙沟煤矿区等10个矿区生态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复垦面积23.17平方公里,其中土地复垦绿化1871.33公顷;露天采场治理859.6公顷;滑坡塌陷区治理523.33公顷;废物场平整1569公顷,修筑挡渣墙11.5公理,见《陇南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对现有矿山要向企业征收矿山治理复垦费,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不得挪作它用。挪用矿山治理复垦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六、区域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与利用
  
  要按照 “统筹规划、 因地制宜、发挥优势、 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重点突破、 规模开采、 集约利用”和“努力而行、尽力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 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突出抓好区域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重点突破优势矿产的勘查、开采。 按照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的要求,结合我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在空间上的合理配置,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东北区
  
  主要指西汉水以东的两当县、徽县、成县,总面积7614.32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有两当——礼县金(银)矿成矿亚带东段、西成铅锌矿田。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是铅锌、金、银、汞和建材非金属类的砂、石料、石灰石等矿产。该区成矿条件好,勘查程度较高,是我市最主要的资源分布区域。但铅锌等主要矿产已消耗过半,开发潜力不大,除了金、银、汞、建材非金属等矿种要加大力度勘查开发以外,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合理开发利用。该区域勘查开采的总体布局是:
  
  1、鼓励勘查开采的重点区域及矿种:
  
      鼓励勘查区:徽成盆地地下水勘查区,西成铅锌矿田深部勘查区,两当左家、太阳、徽县太白金矿勘查区,徽县大河店、虞关、成县宋坪、镡坝铁、汞、金、钒勘查区。
  
  鼓励开采矿区:成县宋坪铁矿区,徽县小河铁厂铁矿区,徽县虞关黑火石铜金矿区,成县黄渚铅锌矿区,西和县青羊峡铅锌矿区,西和县邓家山尖崖沟铅锌矿区,徽县刘家坡金矿区,西和县后川金矿区,两当县花崖沟、金厂沟金矿区,成县小沟里金矿区,两当县太阳金矿区,徽县东峪金矿区,西和县安家岔金矿区,成县镡河金矿区,徽县嘉陵砂金矿区,成县东河砂金矿区,两当县柳梢沟银矿区。
  
  2、保护性开采的区域及矿种:两当县西坡煤矿区,成县黄渚铅锌矿区李家沟铅锌矿块。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区秩序稳定,杜绝乱采滥挖回潮,防止相临矿区越界开采。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促使其科学开采,安全生产。
  
  3、限制开采的区域及矿种:两当县广金无烟煤矿区,徽县洛坝、向阳山铅锌矿区,毕家山谢家沟铅锌矿区,西和县崖湾锑矿区。
  
  4、禁止开采的区域:徽县马鞍山煤矿区,徽县泥阳汞矿区,两当县黑河,徽县两当县头二三滩自然保护区,西和县仇池山文化遗址,两当县云屏、成县西峡颂风景名胜区,鸡峰山森林公园。
  
  (二)西北区
  
  行政区域包括礼县、宕昌县,总面积7563.085平方公里。该区以礼县的金矿和崖湾——合作(汞)锑矿(东段)成矿亚带的西和崖湾锑矿区,宕昌县大草滩、水眼头、银硐梁锑矿床、矿点为主,另外有西成矿田在我区西延部分的宕昌县车拉铅锌矿,以及矿泉水、油气资源。该区地质勘查程度低,应以地质勘查为主。总体布局是:
  
  1、鼓励性开采的区域及矿种:
  
  鼓励勘查区域:西礼盆地地下水勘查区,礼县李坝、金山、马泉金矿勘查区,宕昌县代家庄、韩湾、大草滩、西和县崖湾锑、铜、铅锌勘查区。
  
  鼓励开采区域:宕昌县代家庄铅锌矿区,礼县金矿区。
  
  2、限制性开采区域及矿种:
  
  西和崖湾锑矿区,宕昌县锑矿区。
  
  3、禁止性开采区域及矿种:
  
  礼县香山自然保护区,宕昌县官鹅沟、大河坝风景名胜区,礼县大堡子山秦陵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区。
  
  (三)中部区
  
  包括康县中、北部,武都区北部,总面积5130.575平方公里。该区成矿条件较差,矿产资源较为贫乏,地质勘查程度低,开发程度更低。主要矿种有金、银,铀、钒、铂族,石膏、饰面大理岩、煤、水泥灰岩、重晶石,应重点加大对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力度。总体布局是:
  
  1、鼓励性勘查开采的重点区域及矿种:
  
  鼓励勘查区:康县云台、三官、三河金矿勘查区,武都区角弓、马营、石门铁、煤、石膏勘查区。
  
  鼓励开采区域:武都区金厂铜金矿区,康县岸门口砂金矿区,康县云台砂金矿区,康县三官——王坝砂金矿区,李家石下候子石膏、石灰岩矿区,武都区姚寨大理石矿区,武都区灰崖子石灰岩矿区,武都区三流水硅石矿区。
  
  2、限制性开采区域及矿种:
  
  康县碾坝砂金矿区。
  
  3、保护性开发的区域及矿种:
  
  武都区龙沟煤矿区。
  
  4、禁止生开采区域:
  
  武都区万象洞地质遗迹,康县白云山森林公园,武都区朝阳洞、五凤山风景名胜区。
  
  (四)南部区
  
  指文县和武都区、康县南部,总面积7548.705平方公里,是陇南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区。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是金、锰、铜、重晶石、硅石,除铜矿床以外,其它矿种勘查程度低。该区勘查、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是:
  
  1、鼓励勘查、开采的重点区域及矿种:
  
  鼓励勘查区:文县石鸡坝、临江、阳山、武都区洛塘金、锰、重晶石、硅石勘查区,文县碧口、店坝金矿勘查区,康县阳坝、杜坝铜金矿勘查区。
  
  鼓励开采矿区:
  
  文县沟岭子锰矿区,康县阳坝铜金矿区,康县杜坝铜金矿区,文县阳山金矿区,文县新关金矿区,武都区唐坝金矿区,文县碧口金矿区,文县张家坝硅石矿区。
  
  2、限制性开发区域及矿种:
  
  文县堡子坪煤矿区,文县麦贡山煤矿区,文县临江重晶石矿区,文县筏子坝铜矿区。
  
  3、禁止性开采的区域:
  
  文县、武都区白水江、文县尖山自然保护区,武都区裕河金丝猴保护区,文县天池地质遗迹,康县梅园沟、文县碧峰沟、玉虚山风景名胜区。
  
  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
  
  充分保护矿产资源和矿山生态环境,使其按规划合理进行勘查、开发利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对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勘查和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状况恢复治理、矿业权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矿业权市场建设、矿业秩序、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动态监测。
  
  (一)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核查体系
  
  中型以上矿山企业,要在近期内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地测机构,加强技术力量,每年上报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各县国土资源部门内部要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机构和核查机构。检测机构应具有地质、采矿、选矿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和资金、设备等相应资质条件,要承担起全县小型以下矿山的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工作,每年提交一份各小型以下矿山的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核查机构要对检测机构和矿山企业的地测机构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进行核查,实施动态监测。要在两年内完成部、省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储量核查检测工作,三年内完成所有矿山企业储量核查检测工作。以后每年对所有矿山进行一次矿山企业储量核查检测,未完成储量核查检测的矿山企业不予年检。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报告与地质勘查报告一样,作为采矿权转让时采矿权价值的评估依据。
  
  (二)强化矿产督察
  
  市、县(区)要逐步组建矿产资源督察员队伍。以部、省级矿产督察员为骨干,吸收本市地质测量专业且具有丰富矿政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市两名,每县(区)一名]。严格执行《矿产督查工作制度》,保证一定数量的督察经费,充分发挥矿产督察员的作用。矿产督察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每年完成两个以上矿山企业的督察任务。
  
  (三)加强矿山监测
  
  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矿山管理,对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状况、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及恢复治理情况、矿业权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矿业权市场建设、矿业秩序、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等情况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每年调查和动态监测面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尤其对重点、热点、难点矿区的重点矿山企业要进行井下监测。对矿山企业进行调查监测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反馈给矿山企业,进行规范或整改。对矿山井下监测资料要建立档案,妥善保存。
  
  (四)加强砂金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国道、省道从河岸经过的河段,不得设置砂金采矿权。新设立砂金采矿权须经所在县河道主管部门的同意。对砂金矿产资源的开采严格执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未交清保证金的矿山企业不得施工。保证金由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挖量为依据计算收取,专户储存,矿山闭坑,环境恢复治理完成经过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后返还企业;对停采后半年内未开展环境恢复治理的,由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将资金全部用于该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五)加强矿业权市场的建设、调查和监督
  
  市、县(区)对储量规模为小型以下的矿业权空白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及协议出让等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出让前,应由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勘查,提供《地质报告》,对含有伴生、共生矿种的出让协议中要指出综合回收利用要求。对经行政审批取得的采矿权并由地区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要采用有偿取得的办法进行延续或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在近期内,市、县(区)都要建立和完善发布矿业权出让、转让公告和中标成交信息、开标、拍卖、挂牌交易的场所。完善和规范矿业权出让、转让操作程序和运作规则,建立和健全矿业权出让、转让文书档案。地、县要严格控制和调查、监督矿业权市场的运作,对以变相承包方式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或矿业权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予以处罚。各县(区)出让矿业权要事先报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六)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监察制度
  
  地政府要对各县(区)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情况进行监察,各县(区)对境内矿业权人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情况进行监察。把监察工作同矿业权人的自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年终时要写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报送给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八、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
  
  《规划》要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并接受社会各界对实施情况的监督。
  
  (一)加强对《规划》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矿产资源法制意识,强化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观念。《规划》批准后,要立即向社会发布,组织全市人民特别是行政人员和矿山企业员工及个体采矿者认真学习,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保证《规划》各项任务和目标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实施规划的组织领导,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规划的实施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保证《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要推行政府领导实施规划的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规划》确定的方针和目标,将控制资源开发总量、节约资源、限采、禁采的矿区和矿种、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等指标和措施作为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年、逐届进行考评,保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控制和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严格矿产勘查、开采的审查、审批制度。各县(区)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执行《规划》确定的主要矿产最低开采规模和限采区、禁采区矿种开采的措施与方案,抓好落实,保证规划任务和目标的实现。《规划》批准实施后,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进行修改。
  
  (三)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体系,加强对矿产勘查开采规划的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规划管理,建立上下协调、相互衔接的规划管理体系,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矿产勘查、开采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划定矿区范围,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征用建设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颁发营业执照。否则,视为无效,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四)改革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机制,建立矿业资本市场
  
  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与政策性投资相结合,国内外企业与社会资金相结合,公益性与商业性勘查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新机制。积极改善矿产资源投资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投资主体参与我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的原则,落实优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务;要根据我市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低,部分大中型矿山企业后续资源不足的实际,已开采年限在批准开采年限2/3以上的大中型矿山企业,允许在税前利润中提取30%以内的比例资金,用于地质勘查,寻找后续接替资源,或者将其勘查投资按规定计入企业成本。在《规划》确定的地下水鼓励勘查区鼓励区外投资者按规划勘查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勘查、开发期间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各县(区)要制定有利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特殊优惠政策,以政策吸引和鼓励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要鼓励大型矿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项目融资等办法筹资勘查矿产资源。积极支持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争取国家和省上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和其他经费项目,在我市进行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凡《规划》中确定的鼓励勘查、开采的区域和矿种,享受国家和省、地制定的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各项优惠政策,限制开采的区域和矿种,不得享受优惠政策。要不断扩大矿产资源对外开放领域,改革矿产资源勘查、投资机制,开拓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同时,要鼓励省内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政府在加强信贷和税收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五)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规范矿山管理秩序
  
  要加快矿产资源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制定适合我市市情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产权招标拍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比较完善和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强有力的规划管理监督监察制度,以保障矿产资源规划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察,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秩序。要坚决查处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违法行为,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或者破坏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要鼓励矿山企业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科学研究,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不断提高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探索转变矿产资源粗放开发利用方式的途径和措施。矿产开采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采用国内外成熟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产品高科技合量和高附加值,参与国内外矿产资源市场竞争,促进在矿产资源探、采、选、冶、加工等综合开发利用方面的科技效益和创新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技术的研究,加强矿山环境破坏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研究示范。要建立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矿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大力应用3S技术(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矿产品市场动态及科技信息,研究区内矿产的可供性,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科技管理水平,保证规划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