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197阅读
  • 2回复

[宏观区划体系]中国的辅助政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4-13
本人所说的辅助区划是指正式行政区划之外成立的新的统属机构,他们的级别无法论述,注:不包含不成立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海南行政区。
1,东北人民政府1946-1954
       华北人民政府1948
性质:中央与省、直辖市之间的一级政府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1980-1988
性质:省与地区、地级市、自治州之间的一级政府


除此之外,应该没有了。
[ 此帖被之江云梦在2009-04-14 08:50重新编辑 ]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4-13
是因那些地方先解放,其它地方建国前没有完全解放,所以用的是军政委员会代替政府职能。如西南军政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4-13
引用楼主之江云梦于2009-04-13 15:48发表的 中国的辅助政区 :
本人所说的辅助区划是指正式行政区划之外成立的新的统属机构,他们的级别无法论述,注:不包含不成立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海南行政区。


海南行政区在1984年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海南行政区公署改为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