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6日,南昌市政府以南昌市烈土陵园
管理处所辖范围为基础,规划建设南昌市森林公园,并成立南昌市森林公园管理处,隶属市民政局,与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将市郊区蛟桥镇的瀛上村、黄家屋自然村和黄家湖水产场等单位划归南昌市森林公园管理处管辖。次年4月23日,中共市委确定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市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副
县级事业单位。
1996年9月,南昌市政府决定
将市森林公园管理处(包括森林公园管理处综合场、黄家湖水产场、不含烈士陵园管理处)的人口、土地成建制划归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向省民政厅复函明确市烈士陵园土地面积不少于78公顷。
2002年1月,南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
调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管辖范围的通知》,
将森林公园管理处瀛上村铁壁前圩以南部分土地及碟子湖划归红谷滩新区管理。
?,森林公园管理处
更名为瀛上管理处。
2004年6月26日,经南昌市政府批准,
将瀛上管理处更名为白水湖管理处,将白水湖地区原蛟桥镇管辖的行政村划归白水湖管理处管辖,下辖港口,北山、鸡山,双港,蛟桥、枫林共6个村,总面积42平方千米,总人口6.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2万人。原瀛上管理处管辖范围划归蛟桥镇管辖,蛟桥镇调整管辖村为13个行政村,共76平方千米,总人口1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4万人。
2009年5月16日,经南昌市委、市政府批准,
将新建县乐化镇中联村、瓜洲村、郭台村、天源村以及樵舍镇南坊村、黄堂村给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管理处代管。将南昌经开区白水湖管理处碟子湖周边地
区划归红谷滩新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建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部分区域管辖权调整的通知》(洪办字[2009]35号)
2010年4月26日,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进一步调整完善南昌英雄经济开发区
体制机制实施
方案的批复》(洪府厅字[2010]181号),明确:保留南昌英雄经济开发区牌子,开发区南园委托南昌县代管,开发区北园委托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管辖开发区北园社会事务的冠山管理处委托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
2011年4月21日,南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白水湖管理处与冠山管理处部分区域管辖权调整的通知》(洪经工管办字[2011]37号),
将白水湖管理处枫林村、天源村、郭台村及金丰社区的管辖权,调整给冠山管理处。自2011年4月21日起,冠山管理处对调整区域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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