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是指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是行政职能的延伸。划分行政区域主要依据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国防需要、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因素。因而要综合考虑。
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原则是:
1.政治原则:促进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因而地理交通的方便是极其重要的,应尽量使同一政区有一个整体性,尽量减少飞地及准飞地。
2.经济原则:照顾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务求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现在有的乡镇的实力已经超过个别的省,但这不能成为个别政区为追求权利及利益而谋求行政升级的主要理由:
3.民族原则:促进各民族的发展,加强民族间的团结,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也是中国行政区划不合理的一个因子,但目前不宜改动!更不能理解的是还有许多网友主张族群、方言成为区划的理由;
搞行政区划改革应当多一点大同精神,促进族群融和,而不是分化。
最好不要因为语言、民俗、文化、族群的不同而细分,才有意义,反之则否。
请大家在讨论时少一点唯:
唯交通(地理)
唯经济
唯族群(方言)
唯沿革(历史)
事应求同存异,方为我大中华之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