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争论中有一种不太准确的认识:地级市是靠刮县发展起来的!本人不完全赞同,给大家说一段流行在财政系统的顺口溜吧:中央财政满满荡荡,省级财政稳稳当当,地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晃晃荡荡,乡级财政乞丐一样!中央和省级有立法权,想要什么利益可以通过立法解决,比如分税制,中央把最稳当的收入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企业营业税、所得税都划走了,省级再在剩下的税收中切一块,所以他们可以做到满满荡荡,稳稳当当。乡级从来就被县级管死了的,因此不管本地发展得怎末样,都必须在县级去要!地级上没有立法权,中没有多少自留地,下没有县成立早,所以从成立那天起注定对强县管不住,弱县管不好,这也是很多地级发展得不是太好的原因,发展不好反而又被指责为不配管辖县!大家认真分析一下,看看到底是哪级刮得多刮得厉害呀!希望能有一个客观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