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府(原武汉、黄冈、黄石、咸宁、孝感)
统辖县份:(6大县)
武昌县:(统辖原武汉市主城在江南的所有区、青山、华容区、江夏、汉南)
汉阳县:(统辖原武汉市主城在江北的所有区、东西湖、蔡甸、仙桃、汉川、黄陂)
咸宁县:(统辖原咸宁市区、嘉鱼、赤壁、崇阳、通城、通山)
南黄县:(统辖原黄石市区、下陆区、铁山区、梁子湖、阳新、武穴、黄梅、蕲春)
北黄县:(统辖原黄冈市区、鄂州市区、浠水、英山、罗田、新洲、麻城、红安)
孝县: (统辖原孝感市区、应城、安陆、云梦、孝昌、大悟、广水)
立法、行政、审判、检察结构:
举例如下
1、立法:一级:武汉府参议会、武汉府众议会
二级:武昌县参议会、武昌县众议会
2、行政:一级:武汉府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二级:武昌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3、审判:一级:武汉府高等法院(院长)
二级:武昌地方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