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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第4页72楼有补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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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8-11-09
“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详细说明:
1、取消直辖市设置,改为副省级编制。
2、取消地级市,改为省辖市编制。
3、省县直辖管理(县含旗、自治县)。
4、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设置中央直辖区,此为特设行政区,无实际下辖行政单位。
5、为便于省县直辖,可适当分省。
6、云南、贵州、四川、甘肃等自治州较多的省份可维持现省辖自治州体制不变,不施行全面省县直辖,非自治州部分可施行省县直辖,自治州相当于省辖市(地级)的行政级别。”
乱七八糟的啊!!真是越改越乱啊!!!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8-11-09
zhis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67楼e-intercity于2008-11-09 09:12发表的  :
混二三级的结果就是,二级体制下的下级单位施政之中会有很强的扩展欲望,最终结果便是两千多个县市变成两千多个地级市.
自然科学里有一种现象,就是事物总是趋于平衡的,比如说水往低处流.
社会上很多事情也不例外.混二三级体制实际上就是创造一种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总是有一种平衡化的冲动,这种冲动将会是社会不稳定的源泉.

至少自治州部分的混三级应该保留

这样可以探索性地取消自治区,改为省,下设自治州

副省级市的三级制可以取消,意在公平
[ 此贴被張弡在2008-11-09 10:35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8-11-09
看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69楼feibaok于2008-11-09 09:23发表的  :
“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详细说明:
1、取消直辖市设置,改为副省级编制。
2、取消地级市,改为省辖市编制。
3、省县直辖管理(县含旗、自治县)。
.......

看图就不乱了

核心是省县直辖,民族地区区别对待,发达地区鼓励发展

但最后一条似乎考虑不够周全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8-11-09
引用第70楼e-intercity于2008-11-09 10:05发表的  :
该方案的致命伤有
1.现在的州本是上级政府的角色,却让其辖区,使其变成上级政府和基层政府双重角色.
2.副省级市依然辖县,这一点是比起很多其他方案劣很多的重要因素.
3.现在市内的区,虽然级别够高,但是和乡镇一样是辅助性政府,方案中保存了区却抛弃了乡镇.
4.被人诟病最多的"较大的市"的概念依然被保留(副省级市/省辖市)
.......

1、自治州辖的区基本上是现行的区府驻地(保留现状也可)
2/4、这个是沿袭历史,可能的确比较失败,造成人为的不平等
但是中心城市的概念不应该摒弃
3、基层的概念很广,包括乡镇、街道各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8-11-09
引用第74楼e-intercity于2008-11-09 10:28发表的  :
西南各少数民族和汉人区别到底有多大?
有多大的必要设自治州?
东北的各居于汉地的少数民族(比如满)又和汉人有多大区别?朝鲜族和汉族又有多大区别?
.......

自治区一般都没有自治州,除了新疆

内蒙的汉化已经足够,可以探索性改为省,下设自治州

至于其他的,我也不太好说

民族问题是很现实的问题,宁夏自治区基本上属于政治意义层面

我改制后保留自治州,也是类似考虑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8-11-09
引用第74楼e-intercity于2008-11-09 10:28发表的  :
对于新疆,回区/维吾尔区/哈萨克区分别很鲜明,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单独列省?
.......

反对肢解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是有道理的

即使分设也只能是横切,而不是纵切,要考虑民族分布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8-11-09
行政区划和国家治理、国家统治有关。如果在高度发达的民主社会,不是权治社会、权行社会,而可能是法治社会、自我协调社会,那么行政结构会弱化、权力的概念会弱化,就是所谓小政府社会、无政府社会。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8-11-09
zhez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79楼e-intercity于2008-11-09 12:19发表的  :
西藏/青海/新疆/川西/陇西/蒙西应当完全肢解为500w人口以下的地级单位.
中央可以考虑在其上派出大臣总督西部政务.这样做一方面能保存西域风情,一方面能有效的维持稳定.

这种做法太疯狂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8-11-09
引用第78楼e-intercity于2008-11-09 12:09发表的  :
内蒙本来没有地级市以外的地级政府,干嘛要下设自治州? 切成3段直辖县旗就好啦

内蒙还有盟存在

小弟的想法是

1、东部4盟市+锡林郭勒设一省,省会驻地以外的原地级单位全部改为自治州(类似青海的模式)

2、呼、包以西设一省,套西部分为自治州,其余部分省县直辖

乌兰察布优先归后一省

此设想在于进行自治区改制的试点

也可以按照本人省区方案的设计尽可能保留内蒙古自治区的完整性
[ 此贴被張弡在2008-11-09 13:49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8-11-09
引用第83楼e-intercity于2008-11-09 15:28发表的  :
盟和地区一样是派出单位
州和地级市一样是实际单位

多谢指教,那我的设想基本上没有改变现有体制

除了盟的问题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8-11-09
设区的为市
不高区的为县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8-11-10
我认为我国应该取消直辖市的设置而改为都。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8-11-11
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6楼feibaok于2008-11-10 21:12发表的  :
我认为我国应该取消直辖市的设置而改为都。

换汤不换药,就算有广域市也应纳入省以下

或者直接取消广域市,

详见鄙人新图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8-11-11
简单说就是“三级为主,局部四级”——这也是本人的主张

不同之处在于,本人赞同保留少量直辖市,而你的方案没有直辖市。

我主张市分三级:

中央直辖市(简称直辖市)——省级;
省辖特别市(简称特别市)——自治州级;
省辖市(简称市)——————县级。

 参考: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46782
  
[ 此贴被麦积烟雨在2008-11-11 10:57重新编辑 ]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08-11-11
jc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8楼麦积烟雨于2008-11-11 10:51发表的  :
简单说就是“三级为主,局部四级”——这也是本人的主张 [表情]
不同之处在于,本人赞同保留少量直辖市,而你的方案没有直辖市。
我主张市分三级:
.......

基层不算一级,基层自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08-11-11
wo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9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13:27发表的 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对你新版的修改
[图片]
特别区(管理委员会)—山区/湖区/林区/自然保护区/大型试验场/边防禁区等,[局/司]
海区(管理管理委员会)—海洋管理机构,东海海区/南海海区/黄海海区/渤海海区,[局/司]
.......

我的新版只是重做了图,增加了自治区部分

你这个感觉还挺好,也取消了直辖市,但是其仍然由中央直管,我的是纳入省以下,共同学习!

谢谢!

自治区部分感觉还是应该慎重,不要一刀切,至少不能取消,可部分探索直辖县市!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08-11-11
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9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13:27发表的 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对你新版的修改
[图片]
.......

县辖市还是应该探讨,县以下统称基层,基层自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08-11-11
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89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13:27发表的 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对你新版的修改
[图片]
特别区(管理委员会)—山区/湖区/林区/自然保护区/大型试验场/边防禁区等,[局/司]
海区(管理管理委员会)—海洋管理机构,东海海区/南海海区/黄海海区/渤海海区,[局/司]
.......

省、州的区隔有前后矛盾(关于直辖市),直辖市改州的话,行政级别的介定?自治区的走向?改州的标准也比较乱

感觉你的州相当有意思,类似于当年昌都地区的感觉,又不象

作为立省不足地区的解决方法是一种补充

又可以达到缩小省份的目标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08-11-11
Re:Re: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引用第95楼e-intercity于2008-11-11 22:28发表的 Re:Re:Re:hi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2版★ :
省当然要去除划为州的部分.
州可能有两种级别-[]内标注的是行政级别
省37-兴安(齐齐哈尔)/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京畿(天津)/山东(济南)/河北(石家庄)/河南(洛阳)/淮海(徐州)/江淮(扬州)//江南(杭州)/浙江(宁波)/福建(福州)/江西(南昌)/客赣(汕头)/淮南(合肥)/湖北(荆州)/湖南(长沙)/三峡(万县)/山南(汉中)//桂林(桂林)/广东(湛江)/广西(南宁)/岭南(韶关)/贵州(贵阳)/云南(昆明)/四川(南充)/西康(康定)/南襄(襄阳)/关中(宝鸡)//甘肃(兰州)/内蒙(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高原(格尔木)/台湾(台北市)/山西(太原)/青海(西宁)
.......

做个图,兄弟

你发表的方案中,有这幅图吗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08-11-30
补记

向工商系统取经,公安系统、财政系统:施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与省县直辖同步

*(工商系统是完全垂直管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88楼麦积烟雨于2008-11-11 10:51发表的  :
简单说就是“三级为主,局部四级”——这也是本人的主张 [表情]
不同之处在于,本人赞同保留少量直辖市,而你的方案没有直辖市。
我主张市分三级:
.......

我的不是没有直辖市,而是副省级市

即副省级市--省辖市--县级市三类

且副省级市依然辖县,跟你的没有本质区别

但是小弟这个,体现了省划的单一性(只有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不再保留直辖市序列)

也提高了大城市、特大城市的积极性,有副省级城市的盼头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08-12-05
引用第4楼hnhb于2008-08-05 13:22发表的  :
副什么级与区划、层次无关,也没有法律依据,只是对官员待遇的一种补偿而已。
北京、上海保留做直辖市是合适的。天津可以与河北北部合并设立省。
少分省为好,并县是必须的。

也不尽然,现行副省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就是按省级管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21楼天目山人于2008-09-23 18:11发表的  :
取消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管县体制,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楼主这套方案很不完善。
1关于取消取消直辖市设置,改为副省级编制,我不赞同。既然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可以设置中央直辖区,那么重要的工业区、经济区、城市区(圈或群)呢?既然可以保留县级市,那么为什么不能也尊重一下现行体制,保留直辖市呢?推一步说,取消直辖市,那么副省级城市就是19个,又副省级城市可以辖区县,也就是实行市管县体制。那么对于这些副省级市的辖县,就比省直辖县多了一个层级,而省对于这些县就显得多余了。而且那些取消市管县的省辖市尤其一些省会城市和经济强市又形成一个梯队。一省之内,副省级市,省辖市,县及县级市三者间在规模和实力上的巨大差距,不知省政府如何应对。
2关于重要生态区、林区、海区设置中央直辖区,我也不赞同。重视生态文明不错,但是我认为通过设置一级政区直辖于中央的方式没什么意义,甚至会带来诸多不便。首先所谓生态区往往比较分散,不少都涉及省县的边界,本是天然的分界线,重新划界得不偿失。至于海区,茫茫大海,了无人烟,作为一级政区,人口规模以及行政中心的设置都是问题。对于这些生态区也好海区也好,根据现实以及需要辖于省县乡各级行政区,如果涉及多个地方,可由上级政府设立专门协调机构监管。
3关于级别问题,感觉减了层级却多了级别,什么县级市副地级,辖县的副省级。这是以行政级别掩盖行政层级的不足。省之下有四个级别,可见这个省存在的合理性大打折扣。
4最后一点,楼主的眼界应该放宽一些,江苏的省情并非中国的全部国情。既然涉及各级政区就应该考虑周全为妥。

副省级保留取消直辖市鄙人已经补充原因

中央直辖区是一种探索性建制

4个层级是一种递升体制的体现,也是现行体制的合理继承(取消直辖市这一层级,现体制下是5级)

所以省县直辖的前提是分省,且民族地区不一刀切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101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2:39发表的  :
取消直辖市会带来很大的政治风险!
不主张这样做.
整齐划一应当不是我们行政区划的诉求.
而且,你只是强调省级政区的整齐划一,而对于下面层级反倒是对整齐划一的强烈反叛.
.......

你的说法不完全准确

公平应该是中华智慧的发展方向

省以下的层级最终目标也是趋向统一

首先要做的是取消过大的特权,在城市层面(浅见&呓语)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08-12-09
引用第101楼e-intercity于2008-12-09 22:39发表的  :
取消直辖市会带来很大的政治风险!
不主张这样做.
.......

直辖市改为副省级市并没有剥夺其辖县,只是改为副省级市并且改为省管,理想化的情况下,副省级市也取消辖县,这是远景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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