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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撤地市不如撤乡镇——减省、稳地、增县、撤乡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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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0-05
         目前的主流意见似乎都倾向于“增省、撤地市、并县、省县直接管理”。不分省,县太多管不过来;即使分了省,不并县,仍然县多管不过来。焦点似乎落在分省、并县上。
     分省,至少多了10个省级行政单元,肯定是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尤其对于西部地广人稀的省份,分省之后,每省的人口更少,更不足以支撑一个省级单元,增加了当地群众的负担;再者,即使分省,面积也动辄30-50万平方公里,省县直管的难度相当大。对于东部地区,如果增省较多,就抵消了撤地的行政成本;如果增省较少,省内的县级行政单元就会相对较多,难以管理,结果只有并县。但是多数县都是历史沿革下来的,合并之后,撤销的县城成为普通乡镇,必然被边缘化,也白白失去了很多历史名城。另外,在中国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一个县由几个县合并而成,必然形成几派势力争斗,产生巨大的内耗。
      “增省、撤地市、并县、省县直接管理”。看似合理,但在操作层面的难度也极大。300多个地市的干部如何安排?并县之后的县长由谁出任?想让这么多干部下岗、任副职,阻力会i有多大?
       我的方案是“减省、稳地、增县、撤乡镇”,也是4级结构,所不同的是撤销乡镇一级,而保留地市一级。减省,就是沿袭历史省级区划——以清朝十八省为基础,加上东北三省、新疆、西藏、内蒙三个自治省。共24省。北京、上海2都。全国共划分为26个省级行政单元(港澳台除外)。稳地,就是稳定地级行政单元的数量,但在结构上调整——地级市中心人口百万的城市,设为府,府下辖区,并仅管辖母县;其他地级市设为道,道管理市、县。市不设区。增县撤乡镇——河北省小县较多,这些小县大多所辖乡镇不足10个,完全可以撤销乡镇才层级,县直接管村。东部其他省份有很多规模较大的县,可以以经济强镇,或者交通、人口、文化等方面地位特殊的镇,联合周围乡镇,组建新县。缩小县级单元规模后撤销乡镇。西部很多县规模只有5-10万人,可以直接撤销乡镇,实施县管村。
     在操作的层面上,涉及的不过是5个省级单元(重庆、海南、天津、青海、宁夏),省、地两层相对稳定。东部增加了一些县后,部分乡镇干部分流到县级政府,擢升之后皆大欢喜。而西部人口少的省份直接撤销了乡镇层级,更减轻了西部贫困地区人民的负担。

现在——31个省级行政单元(不含港澳台),334个地级行政单元、1 735个县级行政单元、48 000多个乡级行政单元。

调整后——26个省级行政单元,340个左右地级行政单元,2500个左右县级行政单元,无乡级。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09:2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0-05
省——府——区——居委会
省——道——市、县——村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0-05
省级行政区基本沿袭历史。以清朝十八省为基础,加上东北三省、新疆、西藏、内蒙三个自治省。共24省。北京、上海2都。
1)内蒙古东部四盟分别并入东北三省。
2)青海、宁夏并入甘肃。甘肃平凉、庆阳受西安影响较大,并入陕西。青海玉树并入西藏。
3)重庆回归四川,海南回归广东。
4)天津设立为河北省会。三河、大厂、香河并入北京。
5)鲁豫、苏皖边界微调——东明入河南、范县台前入山东、天长入江苏。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0-05
全国大约48 000个乡级,每个乡政府干部编制大约50人,总计240万人!

让地级市领导下岗容易,还是让乡镇干部下岗容易?大家想想看。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0-05
支持,这样电话区号不用变,层极也少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0-05
地市适量合并重组,划小省区,将来省、地合为一级!!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0-06
引用第3楼ing525于2008-10-05 10:28发表的  :
全国大约48 000个乡级,每个乡政府干部编制大约50人,总计240万人!
让地级市领导下岗容易,还是让乡镇干部下岗容易?大家想想看。

240万乡镇干部失业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0-06
直接面向老百姓的政府机构要充实、加强,要撤并的是那些只管审批、盖章发文件又大把花钱的衙门。乡镇一级必须保留,但可以逐步向派出机关(如乡公所)转化,地级取消完全可行!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0-06
长远来说支持撤乡镇,但前提是基层自治要完善,乡级虚化,镇作为基层联合自治,但这个过程起码要二三十年。至于增减稳的思路不错,渐进式的改革必然要以此来求稳定。但我觉得应该变一下,增省、减地、稳县,而且增省和减地为一体, 地级虚化为区域联合体或必要时作为省的派出机构。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0-07
建议改为:缩省、稳地、缩县、撤乡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0-07
省-市-县-村?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0-07
我建议

现行地级市都改为州,小的需要合并为地方政府

在州下按人口设市镇村,为基层自治政府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0-07
基层政府越少,人民越自由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0-08
地级应该撤掉,小县合并.乡镇交通条件好的地区也可合并或撤消.现在大多为走读官.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0-10
应该考虑在现有的地级基础上适当合并,取消省级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0-14
上面的数据有误,更正为——

现在——31个省级行政单元(不含港澳台),334个地级行政单元、2862个县级行政单元、48 000多个乡级行政单元。

调整后——26个省级行政单元,340个左右地级行政单元,5000个左右县级行政单元,无乡级。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10-14
像河北省的很多人口20几万的小县,只有4-6个乡镇,完全可以县村直接管理。
shd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10-14
赞同撤乡镇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10-14
赞成撤乡镇政府,改设办事处。赞成省县直辖。地级市还是地级市,只是不管县市。县级市还是县级市,只是归省直辖。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10-16
中央管理26个省级行政区,平均每个省级单元管理15个地级单元,平均每个地级单元管理15个县级行政单元,平均每个县设立30个行政村(对目前相邻行政村合并,数量减少为目前的20%左右)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10-16
从华西村的经验来看,在东部人口稠密地区,完全可以进行相邻村组织合并,单个行政村人口5000——30000人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11-27
撤300个地区,不如撤5万个乡镇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12-27
结构简图

****************************中央***********************************************
**************省——————自治省——————都——————特别行政区*******
****府—————————道**************
区——县(母县)******县—市(不设区)
街办******村************村*****街办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12-27
结构简图

****************************中央***********************************************
**************省——————自治省(自治区)——————都(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府—————————道**************
区——县(母县)******县—市(不设区)
街办******村************村*****街办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12-28
Re:撤地市不如撤乡镇——减省、稳地、增县、撤乡镇
“调整后——26个省级行政单元,340个左右地级行政单元,2500个左右县级行政单元,无乡级。”......
你真是胡说八道啊!!      我国区划当前应该以并县之要务,全面实行省直辖县市。
并大县的标准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总之,并大县是实现省直辖县市的关键点!!!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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