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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专家称财政省管县将为行政省管县创造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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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7-15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8-06-15) —
扔了一块砖,溅起了这么多水花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7-17
嗯,应该是这样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7-17
未来应该是加强地方自治,划分地方政府的职权,而不是强调谁管谁。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7-18
引用第2楼keating于2009-07-17 21:30发表的 :
未来应该是加强地方自治,划分地方政府的职权,而不是强调谁管谁。

支持!
 未来管理层级应是,中央——省——县,县以下加强地方自治,乡镇级逐步撤销。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7-20
慢慢来。。最终省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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