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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本人也来一个行政层级设计 V1.0 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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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2-14


设计原则:
1、行政层级分三级。
2、取消直辖市,归省管辖,省规模基本维持现状,不并省不缩省。

3、省所辖自治州维持现状;
      自治区所辖地区(盟)改为州;
      将现有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以及一些重要城市(不宜过多,需中央批准)设为特别市,
      级别与州同级 。
4、取消地级市,精简州的机构,适当并县,实行市不辖县、省县直辖、县与市(省辖市除外)同级的方案。
5、县、市、特别市下辖乡、镇、区;
 
     特别市和大市可设多区(需省或自治区批准);
     一般市、县于行政中心设一区;
     不发达县不设区;
     所有区与乡、镇同级。
6、乡、镇、区下辖村、街道等基层自治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09:5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2-14
共同探讨啊,作为省辖市,从城市化水平的角度,不需辖乡、镇,否则跟一般县市没区别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2-14
引用第2楼e-intercity于2008-12-14 12:37发表的  :
这个方案的问题是直辖市的虚级.

哦,不是虚的,我画不太对,不应该有虚线才对。不好意思啊
嗯乡、镇当然是看情况啊,不排除有些市在较僻远地方有个把乡镇嘛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2-14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2-14
引用楼主flinthuang于2008-12-14 12:01发表的 本人也来一个行政层级设计 V1.0 版 :
[图片]
设计原则:
1、行政层级分三级。
2、取消直辖市,归省管辖,省规模基本维持现状,不并省不缩省。

.......


明明是三、四级混合制嘛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2-14
引用第5楼麦积烟雨于2008-12-14 15:54发表的  :

明明是三、四级混合制嘛[表情]

没有啊,州是虚的。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2-14
引用第6楼flinthuang于2008-12-14 17:13发表的  :
没有啊,州是虚的。

现行的政治体制,即使虚的层级也会慢慢变成实的。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2-14
比我的原版还红啊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2-14
引用第5楼麦积烟雨于2008-12-14 15:54发表的  :

明明是三、四级混合制嘛[表情]

地区(盟)肯定是虚级,自治州不知怎么算。从宪法解释看,自治州不是虚级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2-14
楼主的想法不是不可以,但是我就是想问一个明白:如果按目前的办事效率来考虑一个省可以管到多少个县市?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2-14
引用第10楼愚公于2008-12-14 22:06发表的  :
楼主的想法不是不可以,但是我就是想问一个明白:如果按目前的办事效率来考虑一个省可以管到多少个县市?

所以要适当并县,你没看我写的么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2-15
适当好写,可是好做吗?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2-15
引用第12楼愚公于2008-12-15 00:04发表的  :
适当好写,可是好做吗?

哦,你以为并省缩省就更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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