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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托管新明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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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7-02
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江东区所属“4平方公里区域”将由江东区委托高新区全面管理
新街道即将成立定名“新明”
发布时间:2007-06-28 09:11:40.0 来源: 办公室 李湘虹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市政府作出的进一步理顺高新区内涉及江东区4平方公里区域管理体制的决策要求,该区域将由江东区委、区政府设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并委托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管理。新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将于7月1日正式挂牌,履行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职 能。
该区域东以鄞州区梅墟街道接壤边界为界,南以通途路为界,西以福明路和世纪大道(江南路南面以福明路、江南路北面以世纪大道)为界,北以甬江为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科技园区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的通知》(甬党发[2002]111号)精神,市科技园区(现宁波国家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属江东区约4平方公里区域内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由园区负责,其他工作由江东区负责。但运行四年多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区域的社会事务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和矛盾,区域内企业和居民的相关投诉日益增多,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区域的社会稳定。
新街道成立后,该区域的经济、社会行政职能将全权委托高新区管理。管理主体的明确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高新区产业规划、集聚的进一步提升,也有利于实现两区合作共赢的关系;明确责权利也是深入实施“中提升”发展战略的需要,我市中提升战略中,高新区和江东区承担着不同职能,理顺区域关系,避免一个区域多头领导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有利于两区的快速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解决了由于管理职能交叉给当地居民和企业生产、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将进一步造福百姓,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为平稳有序地做好该区域交接工作,高新区上下统一思想,管委会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部门密切调作,各项交接工作正在平稳有序的推进中。目前新街道报批工作已完成,新街道定名为宁波市江东区新明街道;新明街道机构和人员配备已基本完成;两区国税、地税部门已召开企业划转协调会;新街道办公地点已确定在丁香路40号,装修布置基本完成;新街道授牌仪式将于7月1日举行,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中。
下步高新区将尽快完成街道内设机构的人员配备,并召开划转企业座谈会以及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座谈会等,确保4平方公里区域平稳移交。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7-02
这种街道属于开发区托管,街道管辖范围即开发区范围。类似的有:湖州市吴兴区新成立的康山街道,绍兴市越城区新成立的迪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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