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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出台行政区划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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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6-25
行政区划是一个很严肃的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在行政区划上无法可依,主观随意性非常大,出了很多事情,但一直未予重视。洪江、大冶、腾州、定州事件及荆州、北镇等地名的反复,还有许多的乱改地名事件,无一例外地说明了出台行政区划法的重要性。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6-25
说得这么严肃.不好说什么了.建议转家宝阅
[ 此贴被人民公社在2008-06-26 09:24重新编辑 ]
很2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6-25
草案都没有,如何出台?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6-26
行政区划法

现在需要改革,很多东西更无定论可依
从古到今有多少城市没落,有多少城市兴起,兴衰成败,不是单靠行政管理区域规划的手段来解决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6-26
国家,各省市区都有行政区划条例就可以了。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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