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532阅读
  • 16回复

[县制]“并县”不如“增县撤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7-08
河北小县常为区划豪杰所诟病,但小县也有其优势。
小县管理范围和人口都少,便于撤销乡镇这一层级,实现从县到村的直接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如果县域规模相对较大,或者有其他实力强劲的乡镇,可以分县而治。

在实际操作层面,并县必然损害一些干部的利益,影响下一步发展(两县合并,必然有其中一县长沦为副职;合并后新县的干部必然形成两个派系,争斗不断)
而增县撤镇,增加了干部升职机会的同时,相对压缩了干部数量,减少了管理层级。在操作层面,会得到目前县、乡、村三级干部的拥护。阻力很小。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7-08
我怕很多人会马上来反对,所以,先抢个沙发支持一下。

省——规模大功能弱的地区——规模小功能强的县市——村(取消乡镇)

这正是我长期以来的主张。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7-08
貌似比并县阻力是小点,虽然本质是一样,但这名字就叫的响点!
再把乡弄小点,直接取消村委会!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7-08
又多了一个同好!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7-09
哈哈!同志者不少嘛!

首先,我极力反对并县!
另外,有一阵子我一直在考虑,以20万人口为基准设县,撤销乡镇一级。只是整体思路有待进一步细化与完善,所以没有发帖。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7-09
吵架.纠纷直接找县太爷.这个不错.大县分三.小县分二.每个地级领导的一般都不会超过二十县.
很2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7-09
同样思路,缩小市辖区规模,撤销街道办事处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7-09
我的观点保持县的稳定,逐步撤销乡镇。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7-09
应该保持县,乡镇未来虚级化。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7-09
撤的镇换成县,岂不是鸟枪换炮,加重了百姓负担。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涯何人不识君!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7-09
民国时期好象就是县辖村,镇是狭义与村并列。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7-09
撤乡镇减少官僚数量,利于民生,支持!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7-10
我同意楼主的想法:
1、行政层次为:省、都(即直辖市)、自治省--市、州--县、区、自治县三级行政。倒为最低行政机关。县下设镇、街道、村。
2、一般把现行的2~6个乡镇合并成一个县,中东部的县人口在20万人左右,西部根据实际而定,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特殊地方除外)。
3、一个县级管辖15-30个镇、街道、村;一个市级管辖20-40个县左右;一个省级管辖20-50个市级;全国分为50-70个省级。
4.城市人口在200万以上才能设置为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7-10
好,强镇升县,取消乡镇,省市直辖,市辖区县(原镇级)。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7-11
东、中、西部应该区别对待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7-21
一些强镇,如江苏盛泽、河北白沟等,均可按此模式解决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7-21
同意楼主的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