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17日电 南京白下区今年上半年进行街道体制改革试点,并逐步撤消了具有近50年历史的淮海路街道办事处,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派人进驻新成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为辖区居民服务。经过4个多月的运转,目前街道所涉及的政府行政职能调整已基本到位。作为全国第一家进行改革的街道办事处,淮海路的尝试引起了国家民政部的极大关注。
淮海路街道地处南京新街口闹市区,辖区内拥有众多大型商贸企业,居民大多就职于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撤消后,原来街道承担的民政、计生、劳动、城建、司法等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交由区职能部门。其中,原街道承担的市容管理职能交由区市容管理局,由该局成立市容管理执法分队,承担该地区的市容管理执法工作。剥离街道原有的社会功能,交由社会管理,如通过竞标方式,将街道保洁权交由专门的保洁公司打理。另外,街道不再承担经济管理职能,将20多家街属企业按照政企分离的原则,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全部推向市场。目前,原街道办事处及所涉上述职能的各科室已全部摘牌,街道工作人员通过转岗等方式进行分流。
作为基层管理的重要机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就在城市设立了街道办事处,目前全国有大大小小的街道办事处5900多个,淮海路街道办事处的撤消,受到同行的极大关注。对此,专门负责此项改革的白下区领导认为,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确实为城市基层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街道也承担部分不应承担的经济创收和行政执法功能。与此同时,街道还凭借其对社区居委会人、财、物的控制,将其承担的政府职能延伸到社区,使居委会无法真正实现自治功能。随着城市工作重心下移,以及“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逐步形成,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必然。
在新成立的淮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记者看到,整个中心仅有6名工作人员,分别为地区居民提供民政事务、劳动保障、市容管理、城市建设、司法服务以及计生服务。而原淮海路街道,仅一个城建城管科就有正式干部6人。记者采访时,不时有市民前来办理各种事务,他们普遍反映,所有部门设在一个大厅,办起事来很方便。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的吴亦明副教授认为,弱化街道办事处功能应是一种方向,淮海路的改革值得肯定。国内其它地区虽然没有撤消街道办事处的先例,但在一些新建城区,如北京的石景山小区、青岛市北区浮山后新区等,建成后都没有设街道办事处,而是由区级政府直接派人管理,效果也很好。他认为,淮海路街道体制的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各部门能否真正转变职能,建立起有效的运行体系和全新的工作思路,二是社区居委会能否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