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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昌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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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2-01
二、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二) 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理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从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出发,按照“拉大框架、突出特色、提高品位、优化布局、搞活经营”的城市发展思路,全面加快乐城、坪石两个窗口城市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思路,重点建设好廊田、梅花、黄圃、九峰四个中心镇,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到2010年,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城镇化水平达50%以上;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65%以上。形成以乐城、坪石南北两个城市为重点,廊田、梅花、九峰、黄圃四个中心镇为支撑的具有乐昌特色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三) 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坚持集约发展的原则。由遍地开花、粗放扩张的城镇发展模式转向集约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并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实现人的现代化,着力塑造文明城市、文明镇村,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着力增强城市和中心镇的竞争力、聚集力和辐射带动力。
(四) 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主要目标
——城市规模、功能持续扩大和增强。到2007年,乐城发展到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人口20万的规模;坪石发展到建成区面积11平方公里、人口10万的规模。到2015年,乐城发展到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人口35万规模的工贸旅相结合、最适宜人居的现代山水园林生态文化城市;坪石发展到建成区面积16.8平方公里、人口16万规模的集工业、旅游、物流一体和最适宜创业的市域副中心城市。
——经济实力有效增强。到2007年,全市GDP达到50亿元以上,人均GDP达到10000元以上,年均分别增长17%和14.3%;其中乐城、坪石人均GDP达到12000元以上。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到2007年,全市非农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比重的60%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000元以上,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达18平方米;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达到45%;全市从业人员参保覆盖率达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
——城镇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到200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以上,其中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7平方米以上;全市环境综合指标达75分以上,其中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35%和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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