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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hy22在2005-11-27 14:21:24的发言:留区撤街道可能是真正的趋势,像深圳在试点的,最好市下辖区和乡镇,乡镇和区平级是不合理的(就像省县直辖下的市县并不可能平级,一个区可能有数十万人口,而乡镇只有几万),但相互独立是需要的,都由市领导,可以减少行政层次,区下辖社区和城郊的片(或者是村),乡镇下辖居委会和村;这种区划比较符合当前的减少行政层次的要求,而且实现了城乡分治,城市由市下辖的区管辖,乡镇则和区独立,再下一步可以实行乡镇和区的自治;
留区撤街道可能是真正的趋势,像深圳在试点的,最好市下辖区和乡镇,乡镇和区平级是不合理的(就像省县直辖下的市县并不可能平级,一个区可能有数十万人口,而乡镇只有几万),但相互独立是需要的,都由市领导,可以减少行政层次,区下辖社区和城郊的片(或者是村),乡镇下辖居委会和村;
这种区划比较符合当前的减少行政层次的要求,而且实现了城乡分治,城市由市下辖的区管辖,乡镇则和区独立,再下一步可以实行乡镇和区的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