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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有谁知道当初黑龙江的几个地级市为什么设区偏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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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8-30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9-09-18) —
黑龙江除了近年来由地区改设的地级市外,几乎每个地级市设区数量都偏多,人口十来万就设一个区,有什么必要?有人知道当初的背景吗?是因为大型国有企业的原因吗?[em06]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8-30
计划经济时代建的市 辖的区多人口很少 全国的工矿城市都差不多 是为了大型企业 不过现在看不出有什么帮助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8-30
以前多数城市都辖有很多的区,10万不到人口就设一个,但当时区的级别并非是县级的,它们的设立好像是由市决定报省审批的,比较“随便”。但后来大多数城市的区都进行了撤并,只有东北那些工矿城市没动,尤其是黑龙江的伊春、鹤岗、双鸭山、鸡西和辽宁的辽阳、阜新。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8-31
以前的区都是县辖区级(除直辖市外),故由省级审批。后升为县级国务院批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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