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省统地级市,地级市辖县的局面,政府层级之多,令人叹为观止。削减政府层级,减轻人民负担,势在必行。省县直辖?对小省或许有用,对下辖百来县的省来说,只怕不现实,仅仅从人口和所辖县级政区的个数来说,只有宁夏、海南最适宜省县直辖,即使是浙江,要省县直辖也存在着困难。既然如此,那就分省吧?诚然,分省可以达到控制省下县级单位数目,从而实现省县直辖的目的,但是,现实中无法实现省县直辖的省太多了,都分,现实吗?如果真的都分了,因此产生的动乱怕是可以颠覆一个政权了(或许危言耸听)。广置直辖市其实质和分省也差不离儿。
本人是十分反感分省和置直辖市的,为什么呢?分省,或者析诸省边区置新省,将面临怎样的问题呢?首先,省域变小是必然了,也必然造成建立于其上的荣誉量的减少。我是浙江人,浙江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县市以及他们的历史和文化都令我自豪,现举浙江为例,如果浙江被一分为二,那么,作为一个浙江人,我的自豪少了一半;再如果,我所在的那半个浙江失去了”浙江“这个名字,而另半个浙江则保留了原名,那我是不是该斩断与浙江的联系,而从属于新省?非我所愿。持相同想法的人应该不少吧?析置新省,情况更为复杂,光是建立新省的共同荣誉感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直辖呢?如果将省比作父亲,一个发达的市比作父亲一个优秀的儿子,有那么一天,儿子对父亲说,”我要和你断绝父子关系“,这个市直辖了,还带有了父亲其他的子女,这些子女中,有从利者,也有逼于无奈者。老父亲情何以堪?我理解儿子振翼高飞之心,但是这是否要以牺牲父子关系为代价?窃以为设直辖市实属不智。以上仅仅着眼于情感方面(多属一家之言,诸位作何想?)
我的看法是,省可不分,但在行政上则必须分,置两个(或若干个)同级政府,各辖一部;大市在名分上属于省,但可以带着一些兄弟姐妹住在另一间房子里。这是我以为实现三级政府,而又尽量不割断历史联系的最好方法。县下面的那级政府,个人以为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目前看来取消只怕很难。
今天比较走运,在光天白日,三对六只眼睛注视下,两件总重约30千克,体积有两个轮胎那么大的物品,被不知不觉偷走,真乃神人也!向普天下的偷儿们致敬,你们的职业水准真是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