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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所]请教:为什么一个行政单位驻地不在该单位管辖之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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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9-01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北部 移动到本区(2018-04-21) —
为什么河南的新乡县驻地在新乡市红旗区。安阳县驻地在安阳市的北关区。许昌县驻地在许昌市魏都区。二者怎么回分离呢?????更奇怪的是大兴安岭林区的驻地居然在内蒙古的加格达奇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9-01
印度以前还有两个邦首府在同一个城市(现在分开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1-14
那元朝的宣政院不是更有意思,管辖西藏的单位设在大都,有事还得临时设置行宣政院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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