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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香港警察的警区相当于我们的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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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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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h518:我怎么感觉香港警务处的助理处长像是我们公安局的中层呢
五个部门之下分为十一个主要单位,各由一名警务处助理处长或同级的文职人员指挥,而策划及发展部则由一名总警司指挥,前线的警务工作由六个总区负责,各由一名警务处助理处长指挥。
....... (2018-10-12 08:05) 

中层不太准确:相当于公安局内部一级部门首长,总警司是二级部门首长,警司是三级部门领导!

高级警司是二级部门副首长,香港的总区架构如下:比如西九龙总区:下设9个机构,合计5076人!!!

总区总部:助理处长1名-----总警司1名(总区副职仅仅一名)------高级警司2名-----警司2名---总督察3名====督察11名-----警署警长1名-----警长7名-----警员175名!!!

指挥及控制中心:4名警司------8名督察   255人
冲锋队:1名警司----1名总督察        330人
刑事总部:1名高级警司-----2名警司       245人
交通部:1名警司----2名总督察               399人
九龙城警区:1名总警司---1名高级警司------4名警司(警署领导)       891人
旺角警区:1名总警司---1名高级警司---3名警司(旺角警区和旺角警署合署办公)  769人
深水埗警区:1名总警司---1名高级警司------4名警司(警署领导)      941人
油尖警区:1名总警司---1名高级警司------4名警司(警署领导)       1036人

警区下设警署,每个警署200-400人不等,上述人员包括文职人员在内!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8-10-12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中层不太准确:相当于公安局内部一级部门首长,总警司是二级部门首长,警司是三级部门领导!
高级警司是二级部门副首长,香港的总区架构如下:比如西九龙总区:下设9个机构,合计5076人!!!
....... (2018-10-12 09:38) 

香港警务处

一、香港警务处隶属香港政务司保安局,由一名处长,两名副处长,四名高级助理处长,十三名助理处长,以及一名相当于高级助理处长的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和两位相当于助理处长的文职组成管理层。

组织架构(高级助理处长、助理处长以及水警总区和警察学院的警衔划分为确定,其他为根据编制推测)
一、行动处(隶属行动副处长,由高级助理处长领导)
(一)行动部(助理处长领导)
1.行动课(高级警司)
主要职责是处理行动工作的人手事宜,包括制订及发布警队有关的指令、处理边境保安、资源的调配及与解放军驻港部队联络等事务。
(1)行动组(警司)
(2)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警司)
(3)重点及搜查组(包括警犬队)和警察公众联络组(警司)
2.警察机动部队(高级警司)
主要的职务为定期检讨有关人群管理及控制暴乱的策略。
(1)训练组(警司)
(2)行政组(警司)
(3)特别任务连(警司)
3.爆炸品处理课(高级警司)
负责处理香港境内的所有非法爆炸品﹝小口径弹药除外﹞,包括化生辐核武器。
(二)支援部(助理处长领导)
1.支援科(总警司)
(1)策划行动课(高级警司)
(2)总务课职(高级警司)
(3)业安全及健康课(高级警司)
(4)牌照课(高级警司)
(5)运输课(高级警司)
(6)警队资料及公开资料统筹课 (高级警司)
2.辅警支援课(高级警司)
辅警支援课为香港辅助警察队包括四千队员提供行政、管理及训练的一站式服务
(1)行政及支援组(警司)
(2)人事管理组(警司)
(3)训练组(警司)
3.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
透过与社区及传媒的联系,积极巩固警队的良好形像,使市民维持对治安高度的信心。
(1)社区关系课(高级警司)
(2)新闻及宣传课(高级警司)
(三)交通总部(总警司)
负责制订及发布各项交通政策、审查核对相关的资源需求、处理交通违例传票和定额罚款通知书、监察交通法例的改变、发展和评估各项交通管理计划,及统筹警队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亦负责管辖交通督导员队。该队的职责是协助警方维持交通秩序及执行违例泊车的法例。
1.交通管理及检控科(高级警司)
2.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警司)
3.行政科(高级警司)
(四)警察总区
由五个陆上总区和一个水警总区组成,请见详细说明。

二、刑事及保安处(隶属行动副处长,由高级助理处长领导)
(一)刑事部(助理处长)
1.总部科(总警司)
2.刑事支援科(总警司)
3.商业罪案调查科(总警司)
负责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案;电脑罪案;及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的案件。
4.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警司)
维护香港的网络安全,以及预防和侦查科技罪案。
1.毒品调查科(总警司)
负责搜集有关在本港和海外入口、制造和分销毒品的情报。
2.刑事纪录科(总警司)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刑事纪录的总储存库,并保存各种不同的索引,记载定罪犯人、通缉人士、疑犯、失踪人士、失物、行动未完成的手令及失车的详细资料。
3.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警司)
调查复杂的有组织罪案和严重的三合会罪行。
4.刑事情报科(总警司)
负责搜集有关刑事活动、社团、有组织及严重罪行的情报。
5.军械法证课(高级警司)
是香港特区的军械和弹药验证机关;亦负责一些与罪案无关的事宜,如为警队评估枪械和弹药的性能及试验避弹衣。
6.鉴证科(总警司)
是处理所有有关指模及照片事宜的机关。工作是从罪案现场寻找指模进行鉴证及向法庭就鉴定身份事宜提供专家证据。
(二)保安部(助理处长)
负责多项与保安有关的事宜,包括保护显要人物、防范及对付恐怖活动,以及统筹保安工作。

三、人事及训练处(隶属管理副处长,由高级助理处长领导)
(一)人事及训练处(助理处长)
1.人力资源科(总警司)
(1人力资源课 (高级警司)
处理有关表现管理、事业前途发展、调职安排、增薪、升级、人力策划和一切招募的事宜。
(2)晋升及研究课(高级警司)
负责一切有关晋升的事宜及研究推行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方法。
2.服务条件及纪律科(总警司)
服务条件及纪律科处理警务人员退休、离职、续约以及其他一般与服务条件有关的事宜。 该科亦处理与纪律及宿舍有关的事务。
3.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总警司)
(1)膳食、会所及体育课(高级警司)
管理膳食、体育、警察体育游乐会、警官会所和另外四个康乐中心。
(1)福利服务课(高级警司)
提供总区层面的个人及家庭福利服务和就业辅导服务。
(2)支援课(高级警司)
提供福利支援服务包括管理几个有慈善性质的基金及主要福利计划,其中有警察子女教育信托基金、警察福利基金、团体保险计划、纪念品部、集体购物计划、度假屋及酒店计划等。
(3)心理服务课(高级警司)
向警队人员提供专业辅导和教育服务。
(4)职员关系课(高级警司)
处理职员关系及就对士气有所影响的事项谘询员工协会;向区和分区人员提供指引,促进良好职员关系;并负责处理部分警务人员负债的问题。
(二)香港警察学院(助理处长,见详细说明)

四、监管处(隶属管理副处长,由高级助理处长领导)
(一)资讯系统部(助理处长)
1.资讯系统部总部(总警司)
资讯系统部总部辖下各课在资讯系统部担任重要及决策的角色,负责统筹资讯系统部所有与资讯科技保安及审计、行政、财务、策划、人事及训练有关的事项。
2.业务服务课(高级警司)
负责制订业务策略,透过应用资讯及通讯科技,支援警队的策略性发展。
3.通讯科(总警司)
通讯科负责供应、设置、维修、更换警队所有通讯设备,包括无线电、导航辅助仪器、速度侦察雷达、话音纪录仪、广播系统、内部通话装置、电话、警察流动无线电话、传真、电报、闭路电视、传呼机及其他个人或集体通讯用的电子设备。
4.资讯应用科(总系统经理相当于总警司)
负责策划、开发、推行及维修警队资讯系统,提供各类电脑设施配合用户的需求,以及提供24小时救助台服务支援日常的运作。
(二)服务质素监察部(助理处长)
负责推展新措施,以改善警队为外在及内部顾客所提供的服务,及促进高效率、高效益和善用资源的推广。
1.工作表现检讨科(总警司)
该科负责协助警队管理层制定警队策略管理架构、策划周期性的策略方针及策略行动计划、推广警队价值观,并推行警队服务质素策略。
2.研究及监察科(总警司)
该科负责研究及监察工作,以识别及推广最佳的办事模式,力求精益求精。
3.投诉及内部调查科(总警司)
该科负责调查有关警务人员和任职于警队文职人员的投诉。

五、财务、政务及策划处(隶属管理副处长,由相当于高级助理处长文职领导)
(一)政务部(等同于助理处长的警察政务秘书)
1.人事及总务科(等同总警司)
该科负责管理警队文职人员,包括品行及纪律、训练、聘任、表现管理及服务条件。该科亦负责分发总部通令和管理警察博物馆。
2.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等同总警司)
该科负责处理开设和删除常额及编外职位的事宜,并按工作需要短暂安排职位重行调配。此外,该科亦负责促进良好的文职人员关系。
(二)财务部(等于助理处长的财务总监)
1.财务科(等同总警司)
负责提供各种必需的支援服务。主要工作是控制总开支,并向各管理阶层提供相关、准确而快捷的财务资料,以便有效地管理财政资源。该科负责管理和控制一切与警务处收支有关的财政工作事项,并为警队统筹每年资源分配工作的资源分配申请及有关开支预算草案的事宜。
2.内部核数科(等同总警司)
负责就属于警队工作范围的活动进行独立评估,并查核警队各单位的帐目,以确保一切帐目都遵照有关的财务及会计程序执行。该科亦就一般会计程序提供意见及提出改善的建议。
3.物料统筹科(等同总警司)
负责采购、供应、储存和分配制服、装备、设备、枪械、弹药、文具、办公室设备、通讯设备和家俱等。
(三)策划及发展部(等同总警司)
策划及发展部负责策划及发展警队的新建筑物和设施。透过监察本港的基建发展及人口增长,策划及发展部就警队的物业及办公地方提出规划策略。
策划及发展部也监督现时所有警察建筑物的维修及改善计划,以确保警察建筑物得以妥善维修,并提高现有警察设施的运作效率。

六、警察总区(隶属行动处,由六位助理处长领导)
总区又分为区和分区,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务管辖范围是以警署为单位。现时全港共分为23个警区。在总区工作的警务人员提供24小时的前线服务,负责执行传统的警务工作,包括:保护市民的生命和财产;防止与侦查罪案;维持治安;及在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对灾难作出迅速回应。
(一)陆上总区
分为港岛总区、西九龙总区、东九龙总区、新界北总区、新界南总区,由五位助理处长领导。
五个陆上总区各设一个总部,辖下有
1.行动部(总警司)
负责在总区层面上处理有关行动的事务和程序。
(1)指挥及控制中心(警司)
负责调配总区和区两个层面的资源;亦会发挥资讯中心的作用,把消息传递到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和其他机关。
(2)冲锋队(警司)
主要是对紧急情况,包括999电话召唤,作出迅速回应,并且迅速增派军装警务人员到场扑灭罪行。
(3)警察机动部队大队(警司)
警察机动部队驻总区大队是一个后备单位,随时为处理内部保安情况及自然灾难提供支援。
2.行政部(总警司)
负责执行总区指挥官所制定的政策及一般行政事务,包括处理总区内有关警民关系、员工关系和裁判法院的一般工作。
3.刑事侦缉部(总警司)
负责调查严重罪案和跨区罪行;亦负责搜集、整理和评估总区内罪犯和犯罪活动的情报。
4.交通部(总警司)
负责管制交通、执行交通法例、调查交通意外、宣传道路安全、推行警方和总区的交通政策。
(二)陆上总区详解
1.港岛总区
(1)东区:北角分区、柴湾分区
(2)湾仔区:湾仔分区、跑马地分区
(1)中区:中区分区、海傍分区、山顶分区
(2)西区:西区分区、香港仔分、区赤柱分区
2.东九龙总区
(1)黄大仙区:黄大仙分区、慈云山分区、西贡分区
(2)观塘区:观塘分区、将军澳分区
(3)秀茂坪区:秀茂坪分区、牛头角分区
(4)铁路区:观塘线、荃湾线、港岛线、大屿山及机场线、西铁线、东铁线
3.西九龙总区
(1)油尖区:油麻地分区、尖沙咀分区
(2)旺角区:区总部及行政科、行动科、刑事科
(3)深水埗区:深水埗分区、长沙湾分区
(4)九龙城区:九龙城分区、红磡分区
4.新界北总区
(1)大埔区:大埔分区、上水分区
(2)屯门区:屯门分区、青山分区
(3)元朗区:元朗分区、天水围分区、八乡分区
(4)边界区:沙头角分区、打鼓岭分、区路落马洲分区
5.新界南总区
(1)荃湾区:荃湾分区
(2)葵青区:葵涌分区、青衣分区
(3)沙田区:沙田分区、田心分区、马鞍山分区
(4)大屿山区:大屿山北分区、大屿山南(梅窝)分区、机场区
6.水警总区
水警港外区:水警东分区、水警北分区、水警西分区
水警海港区:水警港口分区、水警南分区、长洲分区
注:总区指挥官为助理处长,区的指挥官为总警司、副指挥官为高级警司,分区指挥官一般为警司、副指挥为总督察
(三)水警总区(助理处长)
1.职责
保护海上边界、执行搜索及救援行动、防止及侦查罪案、执行港口及海事条例、疏散及运送死伤者、协助执行《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的规定、提升海上安全。
2.编制
水警总区有超过2,300名警务人员及180名文职人员。水警总区指挥官一职由一名警务处助理处长担任,其下有一名总警司阶级的副指挥官,二人的办公室设于西湾河水警总部,该处亦是水警总区行动科、行政科及支援科的办公地方。
水警总区辖以下机构:
1.行动科(高级警司)
(1)行动分区(警司)
辖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水警后勤组、水警运输组、总区枪房(总督察或高级督察)
(2)小艇分区(警司)
是水警总部的行动单位,负责协助各水警分区执行日常的行动及迅速处理突发事故 ,包括搜索、救援及根据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而执行的初步反恐行动。
(3)水警总区刑事部(警司)
是水警总区的调查单位,负责调查总区内的严重及复杂案件,包括集团式非法入境及严重海上事故。此外,搜集及分析情报以支援行动部署,并向水上及离岛居民,及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下的机构提供防止罪案的专业意见。
2.行政科(高级警司)
行政科由一名高级警司指挥,其下计有一名警司及一名高级行政主任。所有调任、训练、职员关系及财务等行政及人力资源事宜,均由行政科负责。
3.支援科(高级警司)
负责监察水警总区内海事方面的专业水准及需要,确保人员能够有效地执行日常任务 。
(1)支援课(警司)
(2)海事实务标准课(警司)
(3)机械课(警司)
(4)水警训练学校(警司)
4.水警总区分区
辖下有两个警区,即水警海港区及水警港外区。水警港外区划分为北、东、西三个分区。水警海港区划分为南、港口分区,另一个长洲分区,负责长洲、南丫岛及坪洲的警务工作。
七、香港警察学院(隶属人事及训练处,由助理处长领导)
警察学院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执掌,其职衔为香港警察学院院长,在两位职级为总警司的副院长协助下履行职务。警察学院院长须就警队培训及发展政策的实施,向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职级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负责。
(一)副院长(总警司)
1.基础训练学校(高级警司)
(1)学警训练科(警司)
(2)基本才能训练科(警司)
(3)枪械训练科(警司)
(4)支援科(警司)
(5)警察乐队(警司)
2.专业发展学校(高级警司)
(1)管理学习科(警司)
(2)初级警务人员发展学习科(警司)
(3)警察行动学习科(警司)
(4)训练统筹及联络科(警司)
(二)副院长(总警司)
1.专项研修学校(高级警司)
(1)研究中心(警司)
(2)侦缉训练中心(警司)
(3)警察驾驶及交通训练中心(警司)
(4)考评中心(警司)
(5)学习计划科(警司)
(6)学习服务科(警司/高级训练主任)
(7)培训科技科(警司)
2.行政及支援科(警司)
3.人力资源及财务科(高级行政主任)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8-10-12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中层不太准确:相当于公安局内部一级部门首长,总警司是二级部门首长,警司是三级部门领导!
高级警司是二级部门副首长,香港的总区架构如下:比如西九龙总区:下设9个机构,合计5076人!!!
....... (2018-10-12 09:38) 

一级部门首长,不就是我们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我们的中层么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9-06-16


即: 直辖市的 局长、副局长--------------分局长、副分局长-----------所长、副所长-----------其余工作人员四大级!

但是香港的有:      处长、副处长、高级助理处长----------总区正副职----------警区正副职---------分区正副职---------其余工作人员!有五级之多!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22-06-03
香港的警察数量多,有3万多人,相当于一个省级单位,直辖市的警察数。

所以,对应大陆的级别:
总部=省厅;
总警区=地级公安局;
警区=县级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
警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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