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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无法自圆其说的人口数据(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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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4-01
— 本帖被 hunry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07-11) —
                   无法自圆其说的人口数据
                                                                             何亚福

       《韩非子》讲了一个“矛盾”的故事:有个卖盾和矛的楚国人,他先夸他的盾说:“我的盾坚固得没有一个东西刺得破啊。”接着又夸他的矛说:“我的矛锋利得没有一个东西刺不破啊。”旁边有一个人对他说:“用你的矛来刺你的盾,会怎么样呢?”

         在“矛盾”这个故事中,“我的盾坚固得没有一个东西刺得破啊”是一个谎言,“我的矛锋利得没有一个东西刺不破啊”是另一个谎言。这两个谎言是无法自圆其说的。如果那个楚国人说:“我的盾坚固得没有一个东西刺得破啊”和“我的矛刺得破世界上除了这个盾以外的任何东西。”那么,这两句话虽然也是谎言,但却是能够自圆其说的。所以,撒谎有两种:第一种是能够自圆其说的撒谎,第二种是无法自圆其说的撒谎。第二种撒谎是最拙劣的,一戳就穿。

        近几年我一直关注中国的人口问题,发现许多人口数据也是明目张胆的撒谎。如果这种撒谎是能够自圆其说的,那么我也没有办法去驳斥这些数据,因为我没有权力去组织全国的人口调查,因此我拿不到真实的人口数据。然而,这些人口数据相互之间是无法自圆其说的,因此我有足够的理由来戳穿这些谎言。下面举例说明:

        首先解释一下“政策生育率”这个名词:政策生育率是指按照计划生育的政策,平均每对夫妇终身可以生育孩子的总数。比方说,如果一对夫妇终身只允许生一个孩子,那么政策生育率就是1.0;如果一对夫妇所生的第一胎是女孩,就允许生第二胎,但如果第一胎是男孩,就不许生第二胎,那么政策生育率就是1.5。那么,中国现在的政策生育率是多少呢?人口专家曾毅统计,全国有63.1%的夫妇只被允许生一孩,35.6%的夫妇被允许生二孩,1.3%的夫妇被允许生三孩,由此计算的政策生育率只有1.382。根据计生委法规司司长于学军给出的数据:“实行一孩的人口大概占35.9%,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占52.9%,11%以上的人口可以生两个孩子或者两个孩子以上。”由此计算的政策生育率是1.4左右。

         自从1991年以来,中国的生育率就一直没有公认的数据。2000年人口普查的生育率数据是1.22,计生委把它调整到1.8。本来,虽然我认为1.8的生育率是一个谎言,但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我并没有权力去组织全国的人口调查,因此我拿不到真实的生育率数据。偏偏计生委又给出了另一个数据:2000年全国的计生率达到94.64%,也就是说只有5.36%的夫妇违反计生政策。那么,1.8的生育率与94.64%的计生率这两个数据就是互相矛盾的。这是因为:政策生育率只有1.4左右,假设所有的人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也就是计生率达到100%),并且不存在不育人口,那么实际生育率就是1.4左右。按照计生委给出的数据,计生率达到94.64%,那么实际生育率应该是1.4多一点,怎么可能达到1.8呢?如果再考虑到存在10%~15%的不育人口,并且有一部分允许生二胎的夫妇也放弃生二胎,实际生育率还达不到1.4!

          那么,计生委为什么要给出1.8和94.64%这两个自相矛盾的数据呢?这是因为,一方面,如果承认2000年人口普查的生育率1.22是真实的,那么这意味着中国的生育率太低了,不符合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放宽生育政策(例如放开二胎)来促使生育率的回升,但计生委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放宽生育政策意味着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大大减少了;另一方面,如果给出的计生率太低(例如60% 或70%),这意味着很多人违反计生政策,计生工作搞得不好。所以,当计生委说现在的生育率并不是太低时,它就拿出1.8这个数据;当计生委说计生工作有成绩时,它就拿出94.64%这个数据,就好像那个卖盾和矛的楚国人一样。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4-01
引用楼主大华民国于2010-04-01 12:14发表的 无法自圆其说的人口数据(转) :
                   无法自圆其说的人口数据
                                                                             何亚福
       《韩非子》讲了一个“矛盾”的故事:有个卖盾和矛的楚国人,他先夸他的盾说:“我的盾坚固得没有一个东西刺得破啊。”接着又夸他的矛说:“我的矛锋利得没有一个东西刺不破啊。”旁边有一个人对他说:“用你的矛来刺你的盾,会怎么样呢?”
.......

男A、男B、女C、女D四个人,4月1日,A同C结婚,B同D结婚;4月2日,他们都离婚了,然后A同D结婚,B同C结婚。。。请问,为啥两天内四个人却有四对夫妻?

永远不要用简单的数学公式去计算。。。
[ 此帖被处级干部在2010-04-01 14:28重新编辑 ]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007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4-01
引用第1楼处级干部于2010-04-01 13:34发表的  :
男A、男B、女C、女D四个人,4月1日,A同C结婚,B同D结婚;4月2日,他们都离婚了,然后A同D结婚,B同C结婚。。。请问,为啥四个人却有四对夫妻?
永远不要用简单的数学公式去计算。。。

办完离婚手续,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失效。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4-01
引用第1楼处级干部于2010-04-01 13:34发表的  :
男A、男B、女C、女D四个人,4月1日,A同C结婚,B同D结婚;4月2日,他们都离婚了,然后A同D结婚,B同C结婚。。。请问,为啥四个人却有四对夫妻?
永远不要用简单的数学公式去计算。。。

我不懂你的邏輯

為啥這樣算〝四對〞夫妻?= ="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4-01
引用第3楼有的沒的于2010-04-01 14:13发表的  :
我不懂你的邏輯
為啥這樣算〝四對〞夫妻?= ="


这两天里是四对夫妻。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4-01
5.36%的夫妇违反计生政策,这是楼主援引的说法,但他没考虑到这一部分人平均生育几胎。只有这个数字确定了,我们才能计算。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4-01
而且不育夫妇是不会计入计划生育率的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4-02
1.382*(100%-15%)/94.36%=1.245
由此可见1.22的数据可信度较高!
2000年的原始数据还是不错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4-02
都什么年代的数据了,计生政策早调整了,现在政策生育率绝对比2000年高多了,我觉得在1.5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4-02
引用第8楼youyuan于2010-04-02 15:26发表的  :
都什么年代的数据了,计生政策早调整了,现在政策生育率绝对比2000年高多了,我觉得在1.5以上

政策生育率要到2015年左右才会比2000年“高得多”。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4-02
引用第6楼蓝箭俱乐部于2010-04-01 23:19发表的  :
而且不育夫妇是不会计入计划生育率的

政策生育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4-02
引用第9楼外星来客于2010-04-02 16:06发表的  :
政策生育率要到2015年左右才会比2000年“高得多”。

2000年的时候计划生育还是很严的,现在已经松很多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4-02
引用第11楼youyuan于2010-04-02 16:27发表的  :
2000年的时候计划生育还是很严的,现在已经松很多了

松与严是不会影响政策生育率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4-02
那么,计生委为什么要给出1.8和94.64%这两个自相矛盾的数据呢?

========
个人不认为楼主的观点是正确的!

因为楼主把违反计划生育者超生的数量计算为超生一个,
但实际上,超生者几乎不可能只超一个,超3个5个的比比皆是!!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4-02
现在有专门的托生公司。

新闻报道说一广东某大城市的这种公司(受孕妇女基本为湖南妇女),接一个单(一胎)的费用是50万。为保成功率都是还有一胎为备用的,一般的话如果两胎都成功的话客户会两个都要,这就是100万。

其中一客户订了五胎,受孕成功了八个男孩,它8个全要。除了其正常外估计其至少10个孩子。可以这么说计划生育让普通民众腾出生活空间给这些大资本大官僚家——反正计划生育政策威胁不到他们,就算有问题他们为什么要废呢?这报道可以网上查。

普通民众超生一胎,罚6000元——10万不等,依各地经济发展条件不同而不同,这种成本对普通民众来说负担巨大。而对有钱人,为保其夫人“贵体”、并掩人耳目,借腹生子花的那些钱在其眼里根本不屑一提。

看来,中国人连生孩子的权利都被剥夺,普通人超生就被罚得成为政治奴隶。但真正有钱有权的人则可生七八个或十几个(就算他以后一个人出事,他被抓进去了,他还有一帮儿子孙子维持政治、经济势力)。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4-02
引用第12楼外星来客于2010-04-02 16:30发表的  :
松与严是不会影响政策生育率的。

是政策松了,你说会不会影响政策生育率呢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4-02
引用第14楼武猛于2010-04-02 17:22发表的  :
现在有专门的托生公司。
新闻报道说一广东某大城市的这种公司(受孕妇女基本为湖南妇女),接一个单(一胎)的费用是50万。为保成功率都是还有一胎为备用的,一般的话如果两胎都成功的话客户会两个都要,这就是100万。
其中一客户订了五胎,受孕成功了八个男孩,它8个全要。除了其正常外估计其至少10个孩子。可以这么说计划生育让普通民众腾出生活空间给这些大资本大官僚家——反正计划生育政策威胁不到他们,就算有问题他们为什么要废呢?这报道可以网上查。
.......


有这好事呀,比做J上算多了,为什么我们这还这么多J呢。而且就算是这样的,这些富人只不过会培养出一大堆废物,你还觉得他们能培养出多少好后代呀,而且这些后代将来知道自己的身世了会是个什么局面呢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4-04
引用第17楼youyuan于2010-04-02 17:30发表的  :
有这好事呀,比做J上算多了,为什么我们这还这么多J呢。而且就算是这样的,这些富人只不过会培养出一大堆废物,你还觉得他们能培养出多少好后代呀,而且这些后代将来知道自己的身世了会是个什么局面呢


身世没问题呀,是这些官僚的种跟他们老婆的卵子结合的,代孕妈妈只是受体,是培养器。

儿子多,以后爸爸被对头整掉后可以东山再起呀。所谓留得儿子在,细水能长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4-06
楼主又为五角们创造了3元以上的经济效益,可怜的人们回答不了就开始往边上扯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4-07
计生政策的调整迫在眉睫,不管那些既得利益集团如何想继续反对,改革势在必行。
一阴一阳 无终无始
终者日终 始者自始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4-07
      我只是一直搞不懂,一边打着男女平等的口号。一边却允许第一胎是女孩的生第二胎,这不明摆着告诉大家男女是不平等的吗?这正如楼主所说的“是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谎言”。
区划目的:减少成本、便于管理、提高效率、发展经济。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4-07
第一胎是女儿允许生第二胎是对农村的政策,这就显著的说明城乡之间生产力、经济上的不平等。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4-14
引用第1楼处级干部于2010-04-01 13:34发表的  :
男A、男B、女C、女D四个人,4月1日,A同C结婚,B同D结婚;4月2日,他们都离婚了,然后A同D结婚,B同C结婚。。。请问,为啥两天内四个人却有四对夫妻?
永远不要用简单的数学公式去计算。。。

你好幼稚啊!难道你不知道,一个人同一天离婚,然后又和另外一个人结婚是不允许的 。政府不会给你办手续的 。复婚例外。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4-14
广东这边独生子女很少,多数都有好几个孩子
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4-18
计生委误国误民,只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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