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7楼尹人于2009-03-21 22:12发表的 :
现行"中华民国宪法"沒有明確規定總統制或内閣制,但民國36年擬定最早的"中华民国宪法"時大多數國代先是傾向于内閣制,所以蔣中正勸胡适參選總統,並讓胡适當選后任命他擔任擁有實權的行政院長,但後來有人提出内戰戡亂期間應該實行總統制,大多數國代被説服,於是蔣中正出爾反爾,自己參選總統,胡适退選。
假如36年首屆國代的理念至今還有影響力,意味就是——如果實行總統制那麽就意味着内戰還沒有結束(即一個中國的内部戰爭),如果實行内閣制那就意味着内戰已經結束(兩岸是平等的政府閒關係)。
修憲前,何不先改革憲政運作?
【聯合報╱社論】 2008.11.01 02:41 am
馬英九總統日前接受外國智庫刊物訪問時,首度提出憲改日程表,希望從二○○八年開始,能啟動台灣民主第二階段改革,在總統及立院改選兩年後,成立憲法評估小組,檢討現行憲法施行的優缺點和國會減半的議事成效。我們不是很清楚所謂第二階段的改革內容為何,但在第八度更動現行憲法以前,先花兩年時間對民主憲政的基礎結構作一番改革,我們認為是穩健而必要的作法;因此,試就當前幾項屬於基礎憲政結構的議題,提出我們的看法。
首先就是國會改革。我們認為,國會的問題從來就不在人數,而在其運作的方式。今天站在一個背負極高期望的新政府後面的,是一個「結構性」無能的國會,請問:全世界有哪個國會是每半年改組一次委員會,議員像走馬燈一樣輪流當召集人?有哪個國會總質詢的場景,是部會首長排排坐,共同面對一個議員,以當天報紙的焦點話題詢答半小時,每半小時換一個重來一遍,而稱之為「政黨質詢」,如此鬧劇一年要搞兩個多月?又有哪個國會把委員會和院會都變成秀場,真正作決定的地方卻在只容幾個人的密室?台灣立法委員的平均學歷、經歷和智慧,絕對在民主國家國會議員平均水準之上;所以,顯然問題不在人,而在結構。立法委員何嘗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何嘗不想接續十年前的國會三法,完成真正的改革,但你怎能期待一個脊椎彎曲的病人自己治好彎曲?
其次是府院平台。
依民國八十六年修憲後建立的雙首長制,當總統所屬政黨為國會多數黨時,府院間該建制何種平台,作合憲的互動,照理是在一定程度上「轉軌」到總統制;亦即,一方面讓行政院長保留「一般性」的最高行政首長地位,另一方面,如大法官闡明的,「總統候選人於競選時提出政見,獲選民支持而當選,自得推行其競選時之承諾,從而總統經由其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變更先前存在,與其政見未洽之施政方針或政策,毋迺政黨政治之常態」,又必須把行政院長變成執行其大政方針的CEO。然而,馬政府組成都快半年了,我們依然看不清楚這中間分寸的掌握。唯一的先例「李蕭體制」,就因為沒有建立很清楚的決策架構,以致終其任期,有權無責的批評從未間斷過。行政院背後總統的身影過於龐大,固然不妥;但像現在這樣「退到二線」的說法和作法,又怎能算是真正的負責?如果憲法上實在少了互動的平台,如法國的部長會議(國安會功能太窄),是不是乾脆就通過政黨的平台去領導大政方針?這個問題是雙首長制能否成功的關鍵,不可以繼續諱莫如深。
站在歷史的高度,我們也期待馬總統像土耳其的凱莫爾一樣,催生一個現代化的、以人才及政策的競爭為核心的政黨制度;但這牽涉到另一個有歷史包袱的政黨,恐怕也是改革最困難的一部分。馬英九其實並沒有摧毀民進黨,因為仍然有五百多萬選民把票投給民進黨的候選人,但民進黨賴以執政的本土政黨神話的確已經被徹底粉碎了。民進黨的失敗其實在於沒有理解一個重要事實:當憲法在國民黨主政下已經從「中華民國等於全中國」修改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時,兀自主打「賣台集團」這類明顯過時的議題,就只是作為不再發掘其他替代意識形態的藉口,或自我麻醉的安非他命,而一旦選民不買帳,民進黨就突然變成什麼都不是了。因此,對現階段的中華民國民主憲政而言,如何脫掉假議題、假對立,重建真正能反映多元利益和價值的政黨競爭制度,才是最大的挑戰。對民進黨而言,也唯有找到在社會經濟議題上足以和國民黨產生真正區隔的新路線,才有可能重新執政。像現在這樣,連阿扁這塊狗皮膏藥都還揭不掉,人民如何寄予改革的希望?對殷殷望治的民眾來說,一個幾近糜爛的反對黨,又豈是一件幸事?但如果馬英九對民進黨的家務事無置喙餘地,至少要開始思考國民黨的改革吧。
以上三個改革議題,都不涉及修憲,但攸關民主憲政的程度,都比形式的修憲還高。馬總統必須勇敢地站出來宣示其方向,全民才能知所抉擇。
【2008/11/01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