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政函 〔2022 〕45号富宁县
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6号的
答复刘继勇等13位委员 :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富宁县金坝华侨国有林场改革收尾工作的建议》(第136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富宁县金坝华侨国有林场11个
林区居民的
管理工作,逐步理顺管理融入地方,实现国有林场居民区与周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统筹
规划,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共享共建,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全覆盖的目标。富宁县人民政府根据《
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回头看”的通知》(云林场改发〔2019〕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宁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
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17〕106号)和《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坝华侨林场11个林区的批复》(富政复〔2019〕80号)
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于2
022年4月7日制定《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宁县金坝华侨国有林场11个林区居民社会事务移交乡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政发〔2022〕7号),全力推动林区居民社会事务移交工作。2022年5月31日,已完成富宁县金坝华侨国有林场11个林区居民社会事务移交乡镇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11个林场生活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于2022年3月10日向文山州人民政府报送《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转报岩辉林区生活出行道路维修资金的请示》(富政请〔2022〕6号),经州政府研究同意解决10万元经费用于解决林区出行道路难的问题。目前,项目已完成验收并协调造林合作企业修复了3个林区约60公里的生产道路,惠及林区群众492户1358人,林区生产生活更加安全便捷。二是对金坝国有林场11个林区10个旱厕进行改造。截至目前,10个老旧旱厕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主体建设工程,计划6月中旬完工投入使用。三是针对公共区域卫生管理问题,协调将林场生活区垃圾清运事项归并乡镇规范管理,建立林区干部带领群众定期清扫卫生制度,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下一步,富宁县将继续深入研究政策,指导
者桑乡、归朝镇将林区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在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进度的基础上,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积极申报实施林区惠民项目,提升林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持续加强对群众的思想
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感谢您对富宁县金坝华侨国有林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王超群 18187620723)
抄送: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终审: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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