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长公社:长宁县以县府驻地长宁镇为中心,分为南北两部分即南面为上半个县,北面为下半个县。下长正处北面,最下面一个场镇,即下长(旧名下场)。……民国年间设下长乡公所于场上……解放后,沿用旧名,改下场为下长,1950年建政为下长乡人民政府,1956年撤区并乡,与和平乡合并为下长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更名下长公社。(《四川省长宁县地名录》,1987年9月印刷)
下长乡:明置烟楼场,清属下长乡。(《长宁县志》,巴蜀书社1994年7月版)
下长镇:1949年为下长乡,1058年改(下长)公社,1984年复改(下长)乡,1992年石龙溪乡并入改建(下长)镇。……镇人民政府驻地下长场。……(下长场)原名下场,后演变为今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词典》第3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