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汀经济开发区1995年8月,长汀县建长汀腾飞经济开发区。
1999年5月,长汀腾飞经济开发区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2005年12月,长汀腾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长汀经济开发区。
2.永定工业园区2002年10月,设立永定莲花工业园区。
2006年8月,永定莲花工业园区更名为永定工业园区,为省级开发区。永定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其中一期3平方公里,二期12平方公里,三期13平方公里。
2009年7月,成立龙岩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后,永定工业园区仅保留首期开发的3平方公里。
2012年3月,设立永丰新区,永定工业园区划归永丰新区管理。
3.龙岩经济开发区1998年10月,成立龙岩经济开发区。首期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位于东肖组团。
1999年5月,龙岩经济开发区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2012年3月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12〕58号):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3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4.龙岩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2009年7月,成立龙岩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由龙岩经济开发区与永定县政府合作开发建设。高新园区以龙岩中心城市西南方向新城规划的高坎培组团约50平方公里为高新园区发展区域。首期开发高陂镇政府周边28平方公里,东至龙梅铁路、南至黄田村南侧山体、西至西陂村西侧、北至平在村北侧山体。
5.高坎新城2010年8月,设立高坎新城工委会。
6.永丰新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2年3月,龙岩市设立永丰新区。永丰新区包括高陂、坎市、培丰、虎岗四个乡镇。原高坎新城职能归入永丰新区,原永定工业园区划入永丰新区管辖。
2012年7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设立龙岩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闽政文〔2012〕270号):在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定名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再保留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牌子,四至范围按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74号公告,核准面积为2.0平方公里。将新罗区东肖、红坊、永定县高陂、坎市、培丰等五个乡镇部分区域纳入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核准面积为130.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东肖塔岭、培丰孔夫村,南至培丰洪源村、坎市文馆村,西至高陂镇西陂村、红坊镇区,北至西湖岩山、东肖连圣村。
永丰新区与高新区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关系。
2015年2月5日,国务院以国函〔2015〕22号文批复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5年3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合。
7.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3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合,重新设立中共龙岩市委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加挂中共龙岩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牌子),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挂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分别为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机构暂定为正处级,行使设区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责,并对新罗区所辖东肖、红坊,永定区所辖高陂、坎市、培丰、虎岗等6个乡镇实施“两调整、一下放”,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的建设工作(含辖区范围内的乡镇干部职工的任免与管理)调整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负责,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调整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把市一级行政审批与管理职能的权力下放到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2017年8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的通知,经开区(高新区)不再承接“两调整、一下放”相关职能和事项,东肖、红坊2个乡镇划归新罗区管辖,高陂、坎市、培丰、虎岗4个乡镇划归永定区管辖。经开区(高新区)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经开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仍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正处级派出机构。
2021年9月,龙岩经开区(高新区)更名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
8.龙岩高新区文秀产业园2019年12月25日,龙岩高新区文秀产业园管委会揭牌,属永定区领导。
9.龙州工业园区2001年,福建省乡镇企业局批准设立龙岩市新罗区民营科技园区。
2006年3月,新罗区民营科技园区更名为龙州工业园区,为省级开发区。
10.龙雁工业集中区、龙雁新区、龙雁经济开发区、龙雁组团 2005年10月,设立龙雁工业集中区。
2011年5月,新罗区设立龙雁新城筹建处。
2012年3月,龙岩市设立龙雁新区。龙雁新区包括雁石镇、白沙镇、苏坂乡、万安镇、岩山乡五个乡镇。原龙雁工业集中区划归龙雁新区管辖。
2013年11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设立龙雁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闽政文〔2013〕424号):设立龙雁经济开发区,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龙雁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9.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雁石镇铜宫山、南至雁石镇岩顶山、西至雁石镇黄庄村、北至白沙镇下坑村。
2015年3月,撤销龙雁新区。龙雁新区对雁石、白沙、苏坂、万安、岩山5个乡镇的“两委托”事项取消,即取消新区党的建设工作(含乡镇干部职工的任免管理等)与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龙雁经济开发区隶属新罗区人民政府管理,设立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相当正科级事业机构,由新罗区人民政府管理。(龙新编委(2015)20号:龙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更名为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龙岩市新罗区委区政府《关于成立龙岩市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龙新委综〔2019〕51号),成立龙岩市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整合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形成“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全区产业园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11.古田发展委员会、古田管理中心、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蛟洋工业区、古蛟组团(未完善) 2005年6月,设立蛟洋工业区(工业集中区)。
2012年3月,设立古蛟新区,古蛟新区辖古田、蛟洋、溪口、步云4个乡镇。
2015年3月,撤销古蛟新区。古蛟新区对古田、蛟洋、溪口、步云4个乡镇的“两委托”事项取消,即取消新区党的建设工作(含乡镇干部职工的任免管理等)与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设立古田发展委员会(筹)。整合古田区域(含周边)的相关旅游资源,包括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纪念馆、苏家坡主席洞、新泉整训、古田山庄〔福建古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培训中心〕、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原核定给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的机构、人员保留,但涉及景区的旅游规划、开发、经营、管理由市林业局委托给古田发展委员会负责)、福建古田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培训中心等,设立古田发展委员会(筹),与福建古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培训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龙岩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古田及周边旅游开发管理、培训教育及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做好申报创建“古田学院”的相关工作,并承担原福建古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培训中心相关职责。
2016年6月,撤销古田发展委员会(筹),设立龙岩古田红色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简称古田管理中心)。古田管理中心由上杭县管理。
2017年6月13日,蛟洋工业区管委会挂牌成立。
2019年11月29日,龙岩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建设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的实施意见》。
同年,龙岩市委市政府提出“一市两区三组团”战略,古蛟组团为三组团之一。
2020年,设立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管委会。
12.上杭工业园区1997年8月,设立上杭工业园区。
2006年9月,核定为省级开发区。园区规划面积13.35平方公里。
2021年9月,重新组建并挂牌上杭工业园区管委会。(一区多园)
13.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
14.龙岩稀土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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