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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红嘴经开与循环经济示范区、延吉高新与工业集中区、辽源高新与清洁能源开发区整合,双辽经开区升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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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2-03-2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与
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整合优化的批复
吉政函〔2022〕13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整合优化的请示》(四政文〔2020〕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整合优化。整合后,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
  二、整合后的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应纳入四平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并严格执行。要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编制开发区整合优化后的开发建设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三、你市要加强对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壮大主导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对本地区的发展切实起到辐射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
延吉工业集中区整合优化的批复
吉政函〔2022〕14号
延边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延吉市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的请示》(延州政报〔2019〕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延吉工业集中区整合优化。整合后,延吉工业集中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
  二、整合后的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纳入延吉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并严格执行。要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编制开发区整合优化后的开发建设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三、你州及延吉市要加强对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壮大主导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要指导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率先垂范,对本地区的发展切实起到辐射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
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整合优化的批复
吉政函〔2022〕15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整合优化的请示》(辽府〔20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整合优化。整合后,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整合后的开发区名称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6.2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红五星立交桥东出口处,南至四白公路,西至西环城公路,北至胜利村耕地边界。
  二、整合后的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纳入辽源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并严格执行。要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编制开发区整合优化后的开发建设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三、你市要加强对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壮大主导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要指导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率先垂范,对本地区的发展切实起到辐射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双辽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吉政函〔2022〕16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双辽经济开发区批准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四政文〔2019〕1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双辽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晋升后名称为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8.94平方公里,共涵盖4个地块。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月牙湾广场,西至小西河,南至福耀路南,北至双辽电厂;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迎新玻璃厂东墙,西至迎新大街,南至迎新玻璃厂南侧,北至天威电石厂北侧;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振云塑业东墙,西至鹏达工贸西墙,南至国峰水泥南墙,北至辽河路;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勃山村东路,西至丰巨村良种场屯西,南至双药集团南墙、丰巨村小雁岭屯南侧,北至四合工贸北侧、博莱德工贸北侧。
  二、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应纳入双辽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并严格执行。要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
  三、你市要指导双辽市加强对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壮大主导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对本地区的发展切实起到辐射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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