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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府际关系](转载)台“立院”初审通过下届县市长任期延长为五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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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0-10
华夏经纬网10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地方制度法增订第八十三条之一条文草案”,下届县市长任期延长为五年,后年选出的县议员及乡镇市长任期也将延长约十个月,2014年时七项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将合并在同一天举办。

据报道,国民党“立委”谢国梁、吴育升、李嘉进等提出草案,明定从下一届选举开始,以延长或缩短任期的方式,整并七种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包括“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任期皆到2014年12月25日。明年选出的下届县市长任期延长约一年、县市议员和乡(镇、市)长任期延长约十个月、乡(镇、市)民代表和村(里)长任期延长约四个月,台北市里长任期缩短22天,“直辖市长”、市议员任期不变。

“内政部次长”简太郎表示,上述草案若在这会期三读通过,将从下届选举开始适用,最快适用的是明年举办的县市长选举,七种选举一并举行,将可省下大笔公帑。他表示,“总统”及“立委”选举,因牵涉“宪政”问题,暂时无法与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合并。未来台湾将会轮流举办三大类选举,即“总统大选”、“立委选举”及地方公职人员选举。

委员会也通过附带决议,在此法公布实施后,如果乡镇市长改为官派,则乡镇市长及乡镇市民代表选举自然停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0-10
乾脆總統大選和立法院選舉也合併算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0-10
最好各层级首长、议员任期都一致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0-10
中央和地方的選舉最好分開。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0-10
任期五年同大陆一样,可以节省经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0-11
有几位朋友没看仔细。
原文的意思是:仅下一届县市长任期延长一年,以实现所有地方选举同在2014年之目的;并非改为此后任期都是5年。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0-11
引用第4楼Franc.She于2008-10-10 17:48发表的  :
中央和地方的選舉最好分開。


如果间接选举(英、美、日、大陆等)那应该分开;如果中央和地方都是直接选举(法国、台湾等)合并则可以节约选举成本。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0-11
中央和地方選舉都同時舉行,會導致國上下在短時間内出現很大的權力真空。所以一個選舉周期最好分成中央和地方兩次選舉,像中國這樣的國家可以是中央、省級的選舉合併,低級行政區的選舉合併。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0-11
引用第8楼Franc.She于2008-10-11 11:15发表的  :
中央和地方選舉都同時舉行,會導致國上下在短時間内出現很大的權力真空。所以一個選舉周期最好分成中央和地方兩次選舉,像中國這樣的國家可以是中央、省級的選舉合併,低級行政區的選舉合併。


问题大陆行政首长直选只有村级,人大代表直选也仅到区县级(不设区的地级市到地级)其它都是间接逐级向上选,因此只有直选的那几级有可能合并,其他向上级别的从技术安排上也不可能合并(因为上一级选举需要下一级选出来的人大代表进行投票,下一级没选出来之前上一级选举根本无法进行),所以中央和省选举和并选举是不可能在大陆现有选举制度下实现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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