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要整合的話。
一個奇想:全部的鄉鎮市改成鄉,人口超過十五萬的縣轄市改成鎮。鄉鎮以人口十五萬為分界。這樣單純許多。
台南,台中,基隆三個省轄市都會併到直轄市裡面,那省轄市就剩下新竹和嘉義,可以縣市合併。但這兩個舊省轄市比較麻煩,降成鎮可能會引起很強大的反彈。所以,規定人口30萬以上的鄉鎮市以及原有的省轄市,保留市的名字。
這樣台灣就只有桃園,中壢,嘉義,新竹四個縣轄市。以及平鎮,八德,彰化,屏東四個鎮。剩下看其他鄉鎮有沒有併到超過15萬以上的,改為鎮,其他都是鄉。這樣層級就很清楚了。
不過真的這樣做的話,反彈恐怕會很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