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昌宁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更新日期:2011-8-10 15:21:27
索 引 号:530524-007239-20110810-0018
名 称:2010年昌宁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昌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两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普查时点常住人口为34356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3324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325人,增长3.10%,年平均增长率为0.31%。
三、家庭户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86754户,家庭户人口为33108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1人减少了0.19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6633人,占51.41%;女性人口为166933人,占48.5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84下降为105.81。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898人,占19.47%;15—59岁人口为233586人,占67.99%;60岁及以上人口为43082人,占12.5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037人,占9.03%。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7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2.0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5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4552人,占88.64%;少数民族人口为39014人,占11.36%。其中,彝族人口为22121人,占6.44%;白族人口为794人,占0.23%;傣族人口为6299人,占1.83%;傈僳族人口为465人,占0.14%;回族人口为997人,占0.29%;苗族人口为 5586人,占1.63%;布朗族人口为1929人,占0.56%。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6763人,增长2.27%;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562人,增长10.05%。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92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83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23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44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24人上升为2888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183人上升为606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334人上升为2830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251人下降为50775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211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989人,文盲率由10.56%下降为4.72%,下降5.84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0440人,占23.4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3126人,占76.5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57267人,乡村人口减少了4694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46个百分点。
九、人口分布
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
(人)
比重(%)
2000年
2010年
全县合计
343566
100
100
田园镇
64265
17.12
18.70
漭水镇
28638
8.66
8.34
柯街镇
30107
9.24
8.76
卡斯镇
38416
11.28
11.18
勐统镇
25519
7.21
7.43
温泉乡
24526
7.38
7.14
大田坝乡
20726
6.59
6.03
鸡飞乡
18456
5.68
5.37
翁堵乡
14063
4.30
4.09
湾甸傣族乡
15459
4.12
4.50
更戛乡
25030
7.08
7.29
珠街彝族乡
15142
4.44
4.41
耈街彝族苗族乡
23219
6.90
6.7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民政部等七部委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