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鸠江区和无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3年6月28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发表时间: 2013-06-29 01:13 来源: 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 胡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鸠江区和无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关于代表资格
鸠江区和无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无为县选举的在二坝镇、汤沟镇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资格继续有效,调整到鸠江区代表团。
二坝镇、汤沟镇划归鸠江区管辖后,在二坝镇、汤沟镇的原无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二坝镇、汤沟镇产生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前,在二坝镇、汤沟镇的原无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代表活动。
二坝镇、汤沟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
二、关于二坝镇、汤沟镇人民代表大会届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
二坝镇、汤沟镇划归鸠江区管辖后,两镇人民代表大会届次延续不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任原职务的,不重新选举。
三、关于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二坝镇、汤沟镇划归鸠江区管辖后,造成鸠江区人口较大变动,省人大常委会已作出决定,重新确定了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23名。其中,二坝镇、汤沟镇产生26名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体办法由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