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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攸县莲塘坳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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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2-23
来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攸政函[2011]4号
攸县人民政府
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攸县莲塘坳乡撤乡设镇批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攸县莲塘坳乡撤乡设镇的批复》(湘民行发[2010]24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工作,确保撤乡建镇工作顺利进行。

2011年2月11日


  附:

湘民行发[2010]24号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攸县莲塘坳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株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攸县莲塘坳乡撤乡建镇的请示》(株政[2010]35号)收悉。经研究,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莲塘坳乡,设立莲塘坳镇。以原莲塘坳乡的行政区域为莲塘坳镇的行政区域,莲塘坳镇辖3个社区居委会、47个建制村,总面积302.4平方公里,总人口5.8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金三角(原莲塘坳乡人民政府驻地)。


2010年11月12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2-24
乡镇面积300平方公里,人口5万以上。这样的乡镇规模很合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2-24
不该设镇,标准的一个乡!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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