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21]199号正式发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雷州经济开发区获省政府批复,这是雷州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喜事。雷州强化改革创新驱动,“五大会战”实现重大突破,也标志着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开启新纪元。
据了解,省政府设立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实行现行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政策。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采取“一区三园”结构,四至范围分别为:A园区东至雷湖快线,南至规划环市北路,西至温宅村,北至规划二路;B园区东至373省道,南至373省道,西至北坡村—帮塘林队,北至北坡村;C园区东至三教村—那沃村,南至雷州市盐场那沃工区海岸,西至港彩村—那毛村海岸,北至港彩村。
省政府批复强调,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
省政府批复指出,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省政府批复要求,湛江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提升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发展水平;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