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969阅读
  • 21回复

[湖南]长沙县星沙镇将撤销,设立三个街道办事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7-19
【长沙晚报】7月19日
    日前,长沙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撤销星沙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决议》,星沙镇建制将撤销,取而代之的是设立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办事处。该决议按规定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将正式生效。

  据了解,星沙已步入中等城市行列,去年全镇主要经济指标已经超过省内半数以上地级城市。星沙作为省会长沙的副中心、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一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窗口,撤镇设处势在必行。

本文网址:http://news.changsha.cn/cs/2/200907/t20090719_978965.htm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7-19
有位叫“长夜无风”的朋友,在维基中文中,不停的称“街道”是和“镇”相对应的,“街道办事处”才是和“镇人民政府”相对应的。我当然认为没有必要分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长沙县这个消息就好玩了。

撤消“镇”,设立“街道办事处”,不是设立“街道”。新闻中又同时出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处。

我以前也非要去分什么街道和街道办事处的区别。现在认为原来的理解是错的,街道无非是对“街道办事处”的习惯上的简称而已。街道办事处和镇,并不完全是一样的。

街道办事处,就好像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一样,范围实际上应该叫街道办事处辖区,不能从前面简单挑两个字,总领馆的辖区,也是领区(领事馆辖区),简单的从前面挑字没法挑。他是派出机构,是上级政府延伸出来的,不是从地域组织延伸出来的,当然跟镇是不一样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7-19
星沙镇的规模很大了。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7-19
确实很大,星沙城区已经延伸到长沙市了,呵呵,长沙市的部分地区正在融入星沙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7-19
长沙县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了这条消息
月亮巴巴 肚里坐个爹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7-20
这是为未来并入市区作准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7-21
引用第1楼keating于2009-07-19 20:40发表的  :
有位叫“长夜无风”的朋友,在维基中文中,不停的称“街道”是和“镇”相对应的,“街道办事处”才是和“镇人民政府”相对应的。我当然认为没有必要分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长沙县这个消息就好玩了。
撤消“镇”,设立“街道办事处”,不是设立“街道”。新闻中又同时出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处。
我以前也非要去分什么街道和街道办事处的区别。现在认为原来的理解是错的,街道无非是对“街道办事处”的习惯上的简称而已。街道办事处和镇,并不完全是一样的。
.......


中文行文不经常要在一句话前加上“一般来讲”、“通俗地讲”、“严格意义上讲”的前缀么,哪个对应哪个无非如此……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7-22
“星沙已步入中等城市行列,去年全镇主要经济指标已经超过省内半数以上地级城市”

超过地级城市的市区吧?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7-23
撤销长沙县,设立长沙市星沙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7-26
星沙街道应该是星沙传统区域,包括一二三四五六区和灰埠,以及靠北的黄土岭、水渡坪等地方。
湘龙街道应该是经开区管辖区域。
泉塘街道应该是泉塘传统区和泉塘安置小区一线,包括螺丝塘等地方。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7-27
长沙县是2009年度全国百强县中中部第一县,排名34。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7-28
不知道原来长沙县有没有街道办事处,不过 有现在的三个街道办事处长沙县完全可以成立一个区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7-29
回 14楼(毛小美) 的帖子
长沙县以前没有街道办事处。县以下设街道办事处也就这几年推行起来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7-30
引用第12楼西方失败于2009-07-26 14:58发表的  :
星沙街道应该是星沙传统区域,包括一二三四五六区和灰埠,以及靠北的黄土岭、水渡坪等地方。
湘龙街道应该是经开区管辖区域。
泉塘街道应该是泉塘传统区和泉塘安置小区一线,包括螺丝塘等地方。


个人认为,考虑到湘龙家园、湘龙路等地名的存在,估计湘龙街道会是星沙镇西、北部,中部为星沙街道,东、南部为泉塘街道。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7-30
街道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实在是不够严谨科学。容易让人混淆。
应将街道改称街区,设街区公所作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7-30
一个镇弄成3个街道,完全是为了安排吃财政饭的
强烈鄙视
希望客家首府长汀脱离龙岩管辖
希望厦门更美好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8-01
晕撤一个设三个
你以为星杀强吗,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8-02
回 1楼(keating) 的帖子
你懂个屁!街道对应镇\街道办事处对应镇人民政府,一个是地域概念\一个是行政机关概念,还有社区对应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应村民委员会,也就是居委会对应村委会,道理是一样的.地域概念不能和行政机关概念搞混.就象你说要到某某市去,能说到某某市政府去吗?


请注意文明言辞!
                                                                                   ——亮晶晶
[ 此帖被亮晶晶在2009-08-02 12:2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8-02
回 18楼(cy05099) 的帖子
街道办没有政府。是派出机构。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8-03
回 18楼(cy05099) 的帖子
你的话有些冲,但是你的道理完全正确!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8-03
星沙分三个街道确实是多了点,但从未来角度考虑,还是可以的。泉塘那一片的发展很快,中南到黄土岭那一的发展也很迅猛,城东到松雅那一片的东扩也逐步提上日程。

现在看星沙和十年前看星沙,已经面目全非了。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8-03
呵呵,西方兄,面目全非是个贬义词,用“今非昔比”似乎好些。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